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管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天泰实业公司财务总监1名、天泰实业公司副总1名、砂石公司副总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职业道德及一般要求
1.遵纪守法、政治坚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知识丰富,了解国企改革大势;
3.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原则性强,严谨认真;
4.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违纪记录;
5.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开拓创新精神。
(三)不能报考或回避的要求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涉及刑事、民事案件正在诉讼期间未判决的;
3.受到纪委、监察委相关处分,正在考察期的;
4.涉及民间借贷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还款能力不足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信息,公司将在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刊登招聘广告,并通过遂宁之窗、今日船山等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投送个人简历。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是感兴趣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可以通过邮(1402858967@qq.com)投送个人简历,并可通过报名电话(手机:13547762218座机:0825-2222615)咨询相关事宜。
(三)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及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四)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
3:1。
(五)统一组织考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确定考察人选。综合各测评环节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七)体检身体状况。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
四、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进行任前公示。通过综合考察并体检合格后,作为公司相应职位的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二)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年薪,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按区政府核定的公司高管待遇标准执行。
(二)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代扣代缴。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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