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经开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遂宁日报 2018-07-03 12:33 大字

6月26日,船山区和经开区组织水务、城管、公安、砂改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经开区老铁路桥上游500米防洪堤外涪江河道内有吸砂船涉嫌非法采砂作业的3艘船只进行了切割处理。

据悉,6月23日12时20分,船山区收到省环保督察组转交办理件,反映经开区老铁路桥上游500米防洪堤外涪江河道内有吸砂船涉嫌非法采砂作业问题。接到转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防汛办及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老铁路桥上游500米防洪堤外涪江河道砂石开采和堆料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河道内有3只吸砂船,现场场地上有大小不等4堆河沙,其中2堆明显有新采河沙。执法人员现场查证这3艘吸砂船并无任何证照,属“三无”船舶,也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确定这些基本事实后,我区执法人员立即对这3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3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自6月20日以来,在利益的驱使下,未经任何允许,擅自在涪江河道内经开区铁路桥上游区间,在夜间使用各自的吸砂船进行非法采(吸)砂,该行为已被附近村民证实,3名违法人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船山区防汛办主任、砂石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彭舸介绍,该3名业主未办理四川省采砂管理许可证,在禁采期进行开采,也在禁采区进行开采,严重违反了采砂管理条例。对此,区水务局依照《四川省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强制拆除作业机具;没收非法采砂所得;罚款金额12万元。目前,行政处罚12万元已经到位。下一步将对河道加大巡查,切实做到警示一片、教育一片、惩处一片的效果,确保河道内无非法采砂船只,确保遂宁市河道畅通。

(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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