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审计局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遂人发〔2017〕29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精神,现将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由市审计局牵头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期整改。
市审计局按照《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滥发钱物等顶风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着力创新督促整改工作思路,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逐条落实,逐项督办,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在公告《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先后将部分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重视并及时整改落实审计查出问题。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要求,积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全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意见,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上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巩固整改成果。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及时整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财税预算执行和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对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18,63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缴入国库。对预算资金分配不及时20,645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7年9月制定完善了教育、文化、科技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
(二)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对税收过渡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于2017年9月底前将待报解账户余额138万元全额清缴入库。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协调市工商局建立股权转让信息共享机制。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和决算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切实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预决算报表,真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对部分单位经费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相关部门已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通过规范管理、补充财务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对部分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决策制度。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工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5户企业闲置专项资金416万元的问题,省财政厅追减2户企业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余闲置专项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作为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对部分项目申报资料不实的问题,已责成财政部门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资料审查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部分企业未按期完成计划投资的问题,市级和县(区)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督促相关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争取尽快完成计划投资。
(二)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抽查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8,823万元的问题,调查发现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影响,各县(区)虽然与银行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按1:10放大贷款,但至今无贫困家庭申请住房建设贷款,导致分险基金闲置。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管理的通知》(川财农〔2016〕213号)要求,结合遂宁市实际,对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逐步进行调减,2017年10月底前已调整使用7,229万元,其中补充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3,119万元,补充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4,660万元。
五、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点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段)、遂宁经开区湿地公园、安居医院、土地整理等19个竣工结(决)算项目,送审投资84.74亿元,审定投资80.73亿元,审减投资4.01亿元。相关单位已按审计结论将审减的建安投资等进行账务调整处理,严格按审定金额拨付工程资金。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个别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施工管理不规范、设计变更未报批、多计工程进度款、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缺岗等问题,市审计局通过出具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提交审计建议函和建议单等形式已及时督促整改和纠正,从源头以审促建,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投资管理绩效。
六、资源环境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已督促相关项目单位加快工程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已按进度拨付使用资金8,702.23万元。对部分县(区)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县(区)加强整改,2017年10月底前已落实到位配套资金5,200万元。对部分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的问题,各县(区)加强清理,对竣工项目完善环保验收工作,现已整改完毕。对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全的问题,补办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现已整改完毕。
从总体上看,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效果明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审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促进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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