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大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 积极探索管理举措 呵护百姓“舌尖安全”
市食药监局督查超市方落实检验检疫信息公开的情况 市场醒目位置悬挂检测结果公示牌 执法人员检查农村副食店食品安全 执法人员检查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编者按
在遂宁市开展的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行动中,食品安全问题被列入其中,包括商业超市、农贸市场不公示检验检疫信息,商业超市、农贸市场、农村、校园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等问题都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
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被列入其中后,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熊隆东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举措,集中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了“每一件举报都有回音,每一件投诉都不被推诿”,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在遂宁市开展的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行动中,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公示检验检疫信息”“整治过期变质食品”“加强市场桶装饮用水质量监管”三个方面。
为保障百姓“舌尖安全”,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实施方案》(遂食药监管办〔2017〕142号),明确了三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基本目标、整治措施和实施步骤,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据了解,截至目前,市食药监局制作了5340个“肉(禽)类检验检疫公示牌”和“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牌”,免费发放给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及摊贩,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2件,涉案货值0.89万元,罚没金额13.01万元。通过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9家企业提交停产报告,停止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
整治1:公示检验检疫信息
效果:5340个公示牌悬挂在商业超市、农贸市场
按照相关规定,肉及肉制品的流通环节中,销售方要公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但现实中,遂宁市不少商业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肉,虽然经过了检验检疫,但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肉的产地、来源等信息,商家只是口头上保证质量,不能提供肉及肉制品的“身份证”,甚至一些肉贩,对于要求公示肉及肉制品的信息一事根本不清楚。因此,消费者不能明明白白消费,吃得安全、放心。
整改措施:制作检疫信息公示牌派7个督查组督查
针对部分商家销售的肉及肉制品经过了检验检疫后未公示检疫信息的情况,市食药监局出台《遂宁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标准,并要求市场主办方要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当日农副畜禽产品相关信息。
为确保老百姓明白、放心消费,市食药监局指导各县(区)、市直园区开展“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活动,指导市场主办方配备必要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开展食用农产品入市检测和公布检测结果;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制作统一格式的公示牌,及时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市大中型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检验检疫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以及快检室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和指导。
整改效果:悬挂5340个公示牌设置5个食品安全检测点
市食药监局投入专项经费10万元,统一制作了4620个“肉(禽)类检验检疫公示牌”和720个“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牌”,并免费发放给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及摊贩。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示牌快速了解当日所售肉(禽)类检验检疫信息以及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信息。该局还拨付30万元专项资金在南津桥农贸市场、纵横农贸批发市场等5个农贸市场和新都超市设置食品安全检测点,提供免费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整治2: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效果:查处62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
当前,主要面向学生销售的校园周边过期食品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商业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过期变质食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更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巨大威胁。为此,市食药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进行整治,事无巨细监管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食品,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治,不给个别无良商家留下可乘之机。
整改措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市食药监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当前部分农村、学校、农贸市场等区域还存在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无食品标签)食品、过期食品和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等现象,采取联合执法、飞行检查等形式,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集市、学校小卖铺和小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了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市场的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以及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整改效果:专项检查覆盖面广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13家次,农村小食杂店139家次,商业超市182家次,校园周边副食店573家次,学校内副食店278家次,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2件,涉案货值金额0.89万元,罚没金额13.01万元,有效震慑了食品违法行为。
整治3:加强桶装饮用水质量监管
效果:9家桶装水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全市桶装水生产企业共21家,其中矿泉水生产企业1家、纯净水生产企业10家、其他饮用水生产企业10家。这些生产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食品安全保障与控制体系不健全,普遍未建立专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均由相关人员兼职。
从食药监部门对桶装水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管和抽检情况看,遂宁市桶装水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主要是铜绿假单胞菌超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市场桶装饮用水质量监管任重道远。
整改措施:约谈企业负责人抽检40个批次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市食药监局制定了《遂宁市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县食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了整治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8月11日,该局组织召开全市桶装水生产经营企业警示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会,学习了桶装水生产经营行业相关的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桶装水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整改。与此同时,7月20日—8月16日,该局专项抽查了全市40家生产经营桶装水企业,抽取了各种品牌桶装饮用水共40个批次,其中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桶装饮用水17个批次,市场销售的桶装饮用水23个批次,基本涵盖了在遂宁市市场流通、销售的所有品牌桶装饮用水。
为切实消除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食品安全隐患,该局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遂宁市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铜绿假单胞菌超标进行排查,深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车间布局,就生产设备、人员卫生、水源水风险控制、食品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等内容进行系统性排查,提高企业整体质量管理能力。
整改效果:9家企业提交报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在整个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中,市食药监局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企业41户次,发现问题17起,责令改正企业13家,9家企业提交停产报告,停止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全媒体记者郑晓燕)
食品安全知识
如何购买放心食品?
消费者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或SC编号,不能购买“三无产品”。最好去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场或商店购买食品,因其对进货渠道把关比较严,产品质量比较有保证。
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如果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如何购买放心肉?
放心肉是由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企业加工的,有屠宰企业和动物监督部门出具的《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且在胴体表面加盖检验、检疫印章。
对新鲜猪肉质地的判断做到一看、二触、三嗅。一看就是看猪肉的外表,正常新鲜的猪肉外表面有层微干或微湿润的薄膜,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二触就是检查猪肉组织状态,新鲜猪肉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三嗅就是嗅新鲜猪肉的气味,新鲜猪肉具有其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遂宁市在全市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凡是入市交易的猪肉一律附带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
如何购买放心桶装水?
购买桶装水要注意先看包装桶是否晶莹透明,质感硬。质量较好的桶(瓶)应由PC材质制成,桶体透明度高,表面光滑清亮,而使用或添加回收废旧垃圾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俗称:“黑桶”,颜色发黑、发暗、透明性差。有部分厂家为降低成本,仍在使用这种明令禁止使用的包装桶装水,消费者应仔细选择鉴别。水桶盖应鲜亮光洁,硬度较高。
另外,消费者可尝试倒置水桶,应不漏水。当把水桶从饮水机上拔出时,水桶的内应恰好将水桶再次堵上。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和异臭,没有肉眼可见物。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或杂质,有异味的水产品一定不能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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