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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公诉理念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五年公诉9000余人

遂宁日报 2017-11-17 10:41 大字

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职能的同时,积极转变公诉理念,通过全面引导侦查取证、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转变证据审查方式和办案模式,严格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等方式,以庭审实质化促进刑事司法公开和公正,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认真履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诉讼和诉讼监督,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48件1118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案件6343件9030人,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强化法律监督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刑事抗诉工作作为公诉工作的重中之重,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每季度通报一次刑事抗诉案件工作情况,并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在强化刑事抗诉工作的同时,全市公诉部门还通过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全面强化非抗诉监督工作。据统计,2013年以来,刑事案件抗诉43件,法院判决案件41件,其中改判36件,发回重审5件,抗诉意见采纳率100%,纠正遗漏罪行19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8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195次,书面纠正刑事案件审判活动违法113次。

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还严格落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遂宁市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实施细则》,2013年来,全市共对2654人提出量刑意见,法院采纳量刑意见2314人,采纳率87.5%。严格执行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的《关于公诉案件卷宗借阅的若干规定》,不断完善优化案件内部办理流转程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对二审上诉案件,均要求承办人阅卷,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决定。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二审上诉案件418件1034人,提出改判意见58件105人,法院改判51件96人,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

转变公诉理念

促进刑事司法公开公正

刑事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通过庭审实质化能够使庭审更加公开透明,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不断倒逼执法司法能力提升,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此,遂宁市公诉部门积极转变公诉理念,进一步强化诉前主导功能发挥,全面引导侦查取证,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促进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并健全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侦诉沟通机制,确保侦查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同时,改变以往的“坐堂式”办案模式,变“静态”为“动态”审查,更加重视发挥实物证据和鉴定意见等专门技术性证据在认定案件中的作用。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证据审查运用模式,坚持从客观到主观,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调查复核相结合的证据审查方式,增强办案的亲历性。

除此之外,遂宁市还通过严格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运用庭前会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积极有效开展“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和多媒体示证工作,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促进刑事司法公开公正。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进一步助推法治遂宁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通过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政策,构建“案件分流机制”积极引导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大力加强对未成年保护工作,建立保护未成年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辩护人各项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普通刑事案件不起诉924人,占审结人数的8.91%;提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申请6件6人,全部被法院采纳;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案件587件,占决定不起诉刑事案件总人数的43%,其中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18件,建议法院从轻处理469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受损社会关系;加大涉案未成年受害人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14万元,协调解决上学、家庭低保等问题87个;开展校园法治宣传等活动110余场次,受教育2万余人次;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金融、网络、公共安全等领域发现的风险,及时提出检察建议86件。(全媒体记者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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