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提高优秀乡村教师薪酬待遇
“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困局。近日,《遂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从薪酬待遇、交流轮岗、培训体系等多方面切入,全方位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的待遇保障是确保优秀乡村教师“留得住”的关键。《办法》首先划定了两个硬性指标,区县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实际缴纳水平。同时,还明确将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并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予以统筹解决。
同时,遂宁还积极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明确,遂宁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均要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1~2年支教或从教经历。 (袁敏)
新闻推荐
本报讯(夏春梅)9月6日,遂宁市船山区依法治区办到船山区法院调研依法治区工作。调研组深入详细了解了船山区法院司法责任制、庭审实质化、诉讼制度等改革事项推进情况,掌握审级制度、司法公开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