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四川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改革
(记者 韩迅)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日起,四川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让全省企业早日享受改革红利。
今年以来,四川省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遂宁市安居区、德阳市中江县、广元市试点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实行了“一照三号”,为最终实现“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今年6月,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并成立由省工商局牵头的省推进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厅际工作协调小组。
日前,省工商局、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据了解,此次全省登记制度改革将主要采用“3+1”模式,即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办理程序,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方便企业准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并设立过渡期,过渡期时间将从今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变更企业需要缴回之前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换发新照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此外,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过去同一经营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相互扯皮的事情不少。现在明确,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审批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行业监管分工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其他审批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不涉及审批的一般经营事项,由工商部门依法监管。这项改革涉及工商、税务、质检、公安等部门,相关部门将同步落实,各级政府同步推进,并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的配套衔接、原有证照与新营业执照的过渡衔接、原有试点与全面推开的转换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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