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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随手拍”举报首辆营运车辆被警方锁定

四川日报 2015-03-04 11:0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李丹) 3月3日,经过“川报随手拍”举报的一辆营运大客车被高速交警录入交管系统,这也是“川报随手拍”成功举报的首辆营运车辆,客车驾驶员和客运公司都将受到处罚。

3月3日15时许,成南高速交警二大队传来消息,“川报随手拍”网友@东南王提供的部分举报照片已被确认,其中,车牌号为川J18502的黄色大巴车遇拥堵时侵占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录入交管系统。这也是“川报随手拍”启动以来,第一辆被警方审核录入的营运车辆。“我们已经通知了这辆车所属的遂宁市富临运业,要求客车驾驶员和客运公司3日内来接受处罚。”成南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肖雄说,根据网友提供的照片显示,川J18502大巴车是在遇拥堵的情况下,侵占应急车道行驶,其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班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客运公司也需要整改。

为什么营运车辆侵走应急车道不是被记12分,一次性分被扣爆?“如果证据显示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才能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肖雄解释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大客车、出租车在内的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任何车道内、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内停车的,都将被记12分、罚款200元。

同步播报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与“随手拍”不谋而合

□本报记者 李丹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施杰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了提案《关于整治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被占用的建议》。施杰建议,治理占用应急车道,应注重发动公众积极参与,通过建立公众微信账号、微博平台等网络方式收集公众提供的照片、录像等证据,让公众成为“移动电子眼”,无缝监督占道行为。

施杰的提案与“川报随手拍”的做法不谋而合。“川报随手拍”QQ群目前每天都有近百名网友申请入群,每天接收到数十张网友举报照片,这些照片每日汇总后,点对点送达高速交警支队,经审核确认的车辆违法信息将录入交管系统。高速交警首次大范围采用“川报随手拍”网友举报照片锁定车辆违法信息的新闻公布后,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和同城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川报随手拍”的做法不仅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相呼应,也获得网友点赞——

“终于找到举报渠道了。”新加入的网友@乖男孩说,自己开车从来都遵纪守法,从来不占用应急车道,也愿意通过“川报随手拍”来曝光不文明行车,彰显正能量。

网友@xiaozyong说,通过“川报随手拍”,让更多侵走应急车道的车辆驾驶人知道,随时都有很多摄像头看着他们的违法行为,“如此交通违法者就会有所顾忌,交通秩序才会慢慢好起来。”

四川日报联合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将继续发布“征集令”——若你拍摄到高速公路侵占应急车道、任意变道穿插、随意抛撒垃圾等不文明行车行为,请拨打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也可加入“川报随手拍”QQ群(群号324766313),并将拍摄的照片或视频整理后上传到群邮箱。这些视频和照片,可能会成为交警处罚违法车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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