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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网络查控锁定“老赖”账户

四川日报 2014-11-11 11:48 大字

□胡波 本报记者 任鸿

“感谢法官,几天时间就帮我追回了拖欠十年的卖车款。”11月6日,遂宁市安居区退休职工李大爷,拿到了本应在十年前就该拿到手的卖车款56300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何斌认为,能够迅速执结,主要是“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起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所谓“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即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法院与房管、车管、国土局等9个部门合作,建立网络查控平台,实现系统数据交换共享,法官只需点击鼠标,足不出户便可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快速查询,高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兑现当事人的权利。

十年前,李大爷将车卖给奉某,双方约定本金及利息9.5万元,一年内还清。但还款时间到了之后,奉某还欠李大爷56300元,李大爷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奉某因经营的公司倒闭,举家外出下落不明,最终导致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10月,李大爷打听到奉某在成都生活,他立即到法院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向各家协执单位发出查控奉某财产的申请。当天下午,协执单位反馈信息,奉某在工商银行有存款50余万元,执行法官立即赶赴银行,对存款进行冻结。

“以前靠‘人工上门\’搜集信息,法官一天最多查控两三个银行网点,像李大爷这样的执行案件查询,过去从查询到结果反馈至少要一周,法官为此‘跑断腿\’,也给‘老赖\’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何斌介绍,“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消除了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信息局限等障碍,缩短了查控时间,确保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据统计,自今年7月开通“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网上查到财产线索127条,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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