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招牌被砸 只因未与二楼“沟通”
开店做生意,门头招牌自然很重要,可做服装生意的杨先生就遇到了烦心事,他开的服装店的招牌被二楼住户砸了,只因为他做生意未给二楼的住户“协商”和支付“费用”。然而,按照相关规定,店铺正上方悬挂招牌是合情合法的。
日前,记者获悉,经过调解,最终,二楼住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答应赔偿杨先生5000元的损失费。
杨先生在遂宁小东街经营服装生意,已有一年多时间了,招牌挂在店铺的正上方。
然而,前不久,杨先生的招牌却被二楼的住户李先生给砸了。
“开门做生意,门头招牌很重要。”杨先生说,招牌被砸后,看着满地的碎片,他心里很不舒服,于是赶紧找到二楼的房主李先生,向对方讨要说法。
可李先生却说,之前让杨先生悬挂招牌是因为门面的房东给他打了招呼,说了好话,并说大约只挂一年,谁知一年过去了,杨先生的招牌却依旧挂着,而当他给房东打电话时,房东却不再接电话了,更别说支付“费用”。于是,一气之下,他便把杨先生挂在阳台外的招牌给砸了。
随后,双方越说越气,便闹到了辖区镇江寺派出所。
协商解决
住户赔偿5000元损失
“你说,占了我的阳台,你至少要说一声,不说好话的话也该表示一点嘛。”在派出所内,李先生认为,商家的招牌“占”了自家的阳台,就该给钱。
而店主杨先生认为,自家的招牌在这里挂了一年多都没人说什么,凭什么现在却要给钱?
经过民警协调和劝解,李先生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了杨先生5000元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遂宁晚刊记者 贺建平)
一楼挂招牌 二楼要收费
双方谈不拢二楼砸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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