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
“这种警示教育非常接地气,看到身边人成为‘案中人\’、沦为阶下囚,简直惊出一身冷汗……”9月13日,大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及干部家属代表60余人旁听遂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所长黄浩涉嫌贪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思想上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据了解,被告人黄浩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公务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更改环评报告内容,收取好处费;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规划评审费,侵占本单位业务收入。今年4月13日,市纪委监委指定县纪委监委办理黄浩的案件。4月16日,经初步核实,县监委决定对黄浩涉嫌贪污问题立案调查,同日经报市监委同意对黄浩采取留置措施。6月6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委员会经研究并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同意,决定给予黄浩开除党籍的处分。随后,黄浩涉嫌贪污犯罪的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我认罪、悔罪,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盲目追求金钱,犯下了违纪违法的大错……”庭审现场,面对公诉人的询问,黄浩悔恨地低下了头,其发自内心的忏悔触动和警示着在场旁听的干部及其家属代表。
县扶贫移民局总工程师代艳表示,看完庭审现场后触动很大,如此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守住纪律法律底线。
“守住廉洁底线才能守住家庭的幸福,我一定要当好‘廉内助\’,守好‘廉洁门\’。”走出庭审现场,参加旁听的一位领导干部家属感慨道。
今年来,大英县纪委监委从源头上筑牢“防火墙”,多措并举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编制发放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旁听案件庭审;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家风素养,走进教育基地传承优良家风等活动;利用正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这些举措,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明法纪、知敬畏,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从源头上筑牢远离腐败的“防火墙”。
(全媒体记者刘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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