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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7年10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测评考核情况的通报

遂宁日报 2017-11-30 08:32 大字

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市整治办对各县(区)、园区和市城区10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测评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大英县针对蓬莱商业步行街、五星桥市场、田坝子市场、交通下街等重点区域占道经营突出的问题,组织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50余名,现场落实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在为期1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共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130余个,劝导制止坐商出摊占道经营170余起。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和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坚持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确保各类城市乱象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劝导和制止。蓬溪县对部分镇乡公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新会镇、高升乡、蓬南镇、任隆镇、三凤镇等相关乡镇及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推进会,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先后派出工作人员80余人,清洗垃圾收集池100余个,清除垃圾池“牛皮癣”180余处,清除暴露、存积垃圾100余吨。要求各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专人,每天对辖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巡查,每周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乡镇每月对村、社区逗硬进行考核,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安居区组织凤凰街道、柔刚街道、安居镇等城区周边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城乡结合部治理工作,并取得实效。一是治理城乡结合部家禽散养及乱搭建围栏圈养30余户,圈舍围栏500余米,拆除私拉乱接晾晒衣物70余起,乱堆乱放杂物60余户。二是加强琼江河、盘龙河流域的监管,打捞上游流入辖区河道水葫芦10余吨,清理盘龙河沿岸陈年垃圾7吨,禁止焚烧垃圾、秸秆12起。强化公路沿线河道治理工作,治理城乡结合部占道堆放建材15起,维修破损垃圾池30余个,清理沿线边沟杂草、白色垃圾20余吨。三是清理城乡结合部陈年垃圾、建筑垃圾40余吨,“牛皮癣”及非法广告300余处,劝导生活污水乱泼、乱排20余户,垃圾乱丢80余起,拆除广告横幅170余条。船山区加强辖区环境卫生治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环卫科每天对保洁人员到岗到位和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督查,各街道办事处组织80余名网格员清除辖区内“牛皮癣”,切实做到随产随清。召集志愿者、文明劝导员70余名佩戴红袖套,深入各小区对卫生死角进行清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先后清运杂物、废旧家具、建筑垃圾80余处,清除地面及墙上“牛皮癣”、小广告1480余处。市河东新区加强混凝土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扬尘治理。要求车辆运输砂土必须用篷布覆盖,防止沿路撒落,造成路面污染。本月查处车辆沿路抛洒行为15余起。同时,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加大降尘力度,增加降尘次数。对重点路段和区域、较难清理的污染进行人工普扫,采取高压冲洗、机械吸尘配合等方式,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遂宁开发区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对辖区内三场(修理厂、停车场、洗车场)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内45家企业维修废弃物进行了规范处理。有效杜绝露天喷漆作业、污水乱排乱放等污染行为。大英县强化城镇秩序整治,共清理临街晾晒30余起,“牛皮癣”5000余处,劝导制止占道商贩1000人(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00余辆,制止出店经营220余家,对全县维修企业进行督查20余次,劝导制止高噪音扰民和室外露天烧烤经营各10余起。蓬溪县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期间,组织3100多人参加清洁卫生义务劳动,打扫小区路面、清理绿化带55000余平方米,清理“牛皮癣”小广告800余处,清运垃圾60车(垃圾斗车)。同时、还组织60多个部门100余人走上街头进行文明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90多起。射洪县在中秋、国庆和十九大召开期间,扎实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工作,主要路口和节点能“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期间,共查处乱停乱放2074起,确保了中秋、国庆、十九大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现状不容乐观。射洪县蟠龙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工地周边、嘉漫庭A区旁一空地倾倒有大量建筑和生活垃圾,环境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城北五小区、城北供电所综合楼旁、蟠龙四巷后面部分区域杂物堆放,存在安全隐患,环境脏乱差。遂宁开发区S205线城南立交桥以南弹药库通道旁、机场小区垃圾收集点周边杂物堆放。银河南路江南美邸北大门一带生活及装修垃圾乱倾乱倒,环境脏乱差。市河东新区六中后面有大量暴露垃圾。永兴场镇联盟河边倾倒有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船山区物流港建坤十一路西侧(B区)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安居区S206线煤圆厂处一垃圾收集池外倾倒有建筑垃圾。蓬溪县文星路一围挡缺口内有大量暴露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大英县郪江东路东段强泰建材厂垃圾收集点杂物堆放。

(二)个别地方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不到位。射洪县平安五巷与文化路交界处人行道部分路块石、路沿石严重破损。雅筑巷康瑞祥一带人行道部分路块石破损。文化路与虹桥路交界处部分临街广告牌破损。大英县郪江中路世纪华联旁通道路面严重破损,污水横流。蓬溪县G318线宏源丝绸处一路名牌破损。安居区兴业街187号处人行道一灯杆电器箱严重锈蚀、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有损市容。

(三)个别区域各类占道行为屡禁不止。市城区北固西街45号一带机动车辆违章占道停放现象突出。遂宁开发区遂州北路宏桥西街口、遂州北路蜀秀西街口、遂州北路兴和东街口明生苑一带游商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较为突出。实验小学一带各类游商占道经营,秩序混乱。船山区幸福路部分游商小贩占道经营。幸福路芙蓉兴盛便利超市占用人行道搭棚经营,部分市民反应强烈。河东新区仁河市场外非机动车占道停放。灵泉寺9路公交车站台一带香蜡摊占道经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各县(区)、园区要按照市整治办《关于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遂市整指办〔2017〕10号)要求,深入开展辖区内“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对各县区城乡结合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占道经营现象,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KTV、夜啤酒、建筑施工噪音扰民现象进行有效整治,努力推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整治办将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月测评重要考核内容进行测评考核。

(二)加大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管护力度。各县(区)、园区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力度。对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实行日常化管理。加大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维修,对发现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及时查处制止。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功能完善。

(三)加大对各类占道现象的整治力度。各县区、园区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各类占道行为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对在车行道、人行道上占道经营、随意停车等违章、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占道现象回潮反弹,努力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秩序、经营秩序。

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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