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查处 101 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川省查处4起
中央纪委监察部昨(7)日在其网站上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四川省查处4起。
遂宁:副镇长侵占拆迁补偿款
大英县隆盛镇党委原委员、原副镇长漆识,隆盛镇隆盛总支原书记马正蓉,隆盛镇犀牛石村党支部原书记钱金洪在任职期间,在拆迁安置等工作中,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量、房屋面积和附属物等方式,分别侵占拆迁补偿款11.97万元、23.53万元、15.68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伙同他人收受财物,三人分别分得6.9万元、8.8万元、5.4万元。漆识、马正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钱金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内江:村社长侵占迁坟补偿款
内江经开区四合镇双堰村6社原社长邓少芳伙同该社社员代表曾某和兰某某,在协助靖民镇人民政府开展某项目对该社土地征用及拆迁工作中,采取虚报迁坟数量并冒充迁坟户签字的手段,侵占迁坟补偿款共计9.9万元,邓少芳分得3.3万元。内江经开区纪工委给予邓少芳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广安:村支书侵害低保户利益
黄隆祥担任岳池县西板乡河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执行农村低保政策过程中,违规评定农村低保对象户,并向本村低保户收取现金共计5000元,用于完成新型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务。经西板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隆祥党内警告处分。
自贡:村主任违规兼职冒领工资
曾应凤在担任钟鼓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钟鼓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邹清洪、支部委员张富财、妇女主任王丽,未经选举兼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冒领村民小组组长工资补助共计7.5154万元,其中3.0783万元被曾应凤等人用于个人消费。永嘉乡纪委分别给予曾应凤、邹清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张富财、王丽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据中纪委网站
新闻推荐
晚报讯近期翠屏区、临港开发区、江安县接连破获多起抢劫抢夺案,并有效串并一起跨省抢夺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追回了绝大部分涉案财物。警方统计显示:今年1月1日至9月26日,全市抢劫抢夺案件共发案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