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400余户购房者买商铺却拿不到房产证
□本报记者 任鸿
家住大英县的胡杰梅近来十分郁闷:自己在“领峰国际”2期花20余万购买的地下商铺,不仅没按约收到租金,还被开发商卖给了他人。而与她有同样遭遇的,总计有400余业主。
交了全款 商铺却备案在他人名下
“领峰国际”楼盘地处大英县旧城与新城交汇处,这里车流人流涌动,胡杰梅等人购买的商铺已交付使用。
胡杰梅告诉记者,她在去年4月与开发商四川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以每平方米13560元的价格购买了领峰国际2期6幢负二层第260号商铺,并在开发商要求下付了全款20余万元。随后,她又与开发商签订了《委托租赁经营合同》,将商铺未来10年的招商租赁经营权委托给开发商,开发商每年按约支付租金。但直到今年4月,按约定应支付的租金却迟迟未到账。
胡杰梅找到大英县房管局才发现,她和其他400余购房者购买的总计6600余平方米的商铺已于今年年初进行了销售合同备案,但买受人却是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铺面已卖给胡杰梅等人,为何备案的买受人是其他人?
记者找到四川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祁姓副总经理承认,由于公司去年资金短缺,便将房子抵给了某公司,暂时无法按约定为胡杰梅等人办理房产证。但他表示,用此部分房产做的财产担保仅为1千万元,公司有能力尽快偿清债务,将房产赎回。“我们将尽快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按照约定即时支付租金。”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与承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管部门备案,为何在多数购房者都已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全款的情况下,浩元公司没及时签订正式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呢?该房产公司对此并无合理解释。
律师:涉嫌“一房二卖”
已经付了全款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卖给他人,房产所有权到底归谁?
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冬认为,此案涉嫌“一房二卖”,“商铺已交付使用,并由胡杰梅等人委托浩元公司租赁给他人,我认为胡杰梅等人是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
与购房者签了认购协议,也收了全款,开发商为何还能把商铺“抵押”给别人?
韩冬表示,症结出在购房者未及时与开发商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备案。“网上签约是房管部门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网上签了约,商品房状态才能录入系统,使房产销售进入到行政机关的监管之中。”但他同时坦言,目前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风险,难以避免开发商利用时间差“打擦边球”,“一房二卖”。
遭遇“一房二卖”,购房者如何维权?韩冬建议,购房者可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与自己签订的合同,办理产权转移;若开发商无法履行,可诉请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对于‘一房二卖\’的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应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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