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应考虑“三个平衡”
□孙传旺 占妍泓
实现碳中和与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要求与现实挑战
要求在减排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不同于发达国家,我国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既要控排放,又要保增长,我国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必须以保证经济增长为前提,因此需要摒弃高投入、高能耗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寻找新的可持续经济增长动力。
要求推动能源经济系统全面转型。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尚未改变。碳中和要求颠覆整个能源结构,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因此亟需通过结构优化为碳中和提供转型支撑。
要求颠覆性的技术创新。经济结构的系统转型必须以技术进步为根本动力,既要实现电能替代、多能互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硬技术迭代,也要实现循环经济、节能优先等体制机制性的软技术变革。同时还需要意识到,碳中和不是“运动式”的减碳和一蹴而就的短期发展目标,而是一项复杂深远的长期事业。
碳中和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应考虑三个平衡问题。
发展上的减排与增长平衡。以成本低廉、稳定供应的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模式,使我国在工业化进程中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较快的经济增长。在低碳转型的过程中,解决碳排放的外部性必然带来一定的转型成本与代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是以市场化手段降低减排成本的重要路径,但在顶层设计与运行机制尚未系统完善的情况下,全国碳市场依然存在巨大的发展与建设空间。亟需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推动碳排放配额由免费分配为主逐步向高比例有偿分配过渡,让配额价格真实反映企业的减排责任与成本,从而平衡碳市场供需主体的减排收益与减排成本。与此同时,节能降碳与结构转型意味着经济增长的动力转变。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下,当经济发展的环境友好条件被提前锁定,低成本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因此,亟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以绿色低碳产业的加速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韧性支撑和内源动力。但在传统产业结构转变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节能减排等外部成本内部化将难以避免,短期内的经济增长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和冲击。必须正确处理好传统产业与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的优化升级与绿色低碳产业的规模发展协同并进,谨防激进式的结构调整带来产业链断裂风险与经济增长波动风险,从而平衡多层次的减排需要与高维度的增长需求。
转型上的供给与需求平衡。能源供需双侧协同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关键路径。能源系统的绿色转型与深度脱碳首先要解决总量上的平衡问题。从供给侧而言,必须坚持先立后破,即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因此需要摒弃“一刀切”的政策方式,避免盲目压降煤电产能。而应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煤电清洁改造,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从需求侧而言,能源消费电气化有助于形成对能源生产清洁化的牵引和激励作用,加快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速度。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与节能减排、能效提升、电能替代的需求侧管理必须协调一致,保障能源系统转型过程中的总量平衡。事实上,总量上的供需平衡只是一种“弱协同”方式,要形成能源供给侧和需求侧“强协同”的驱动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兼顾产业、空间等结构上的供需平衡。既要促进能源产业链的整体绿色转型和价值链的深度耦合,加快以煤为主的“黑色体系”向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体系”过渡;也要考虑能源供需的时空错配,通过分布式清洁能源布局和多能互补等技术手段形成资源禀赋与能源负荷均衡分布的空间格局,从而平衡能源供需双侧的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能源经济体系的防风险与抗冲击能力,为“双碳”事业的长期有序推进提供基础支撑。
路径上的技术与成本平衡。要在不足十年的时间内根本扭转我国碳排放持续增长的局面,并在碳排放达峰之后实现稳步下降,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归根结底需要依靠绿色技术创新。技术激励与成本分摊则是刺激绿色低碳技术发展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以能源技术创新为例,一方面,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发展需要与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需求将催生新一轮的技术变革。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在资源优化利用、系统规划设计以及运作优化等方面实现综合应用,是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重要路径。另一方面,尽管技术创新有助于驱动成本下降,但技术创新本身的不确定性与技术更新的高频迭代将影响低碳项目的投资与收益关系。技术变革引领下,能源产业链转型升级所带来的成本变化将加速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价格博弈,能源内部各个子系统的相互耦合与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发展也将带来巨大的技术成本。因此,不仅需要加快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引导,更需要关注技术应用与技术迭代下系统电力成本、系统建设成本、清洁改造成本的合理分摊与补偿激励,寻求最低转型成本下的最优技术路径。为此,必须坚持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协作配合,在增强技术创新激励的同时畅通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机制与产品的市场流通机制,平衡转型路径上的技术与成本关系。
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
综合考虑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水平、战略定位和生产力布局等因素,统筹推动各地梯次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阶段性目标。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全国碳中和目标的整体推进需要同时兼顾区域发展的差异性,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四川省具备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利条件。根据厦门大学“碳中和发展力”研究团队发布的“中国碳中和发展力指数(2021)”,四川省的碳中和发展力指数位列全国前十,在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具备低碳发展的良好基础与较强的碳中和实施能力。尤其是四川省作为全国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拥有优越的自然生态本底和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发展在全国产业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具备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基础和广阔空间。同时,天府新区作为公园城市的首提地和碳中和示范区,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已经作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塑造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模式提供了样板标杆。
从减排路径上考虑,碳中和牵涉多维度、全方面的经济社会转型。碳中和事业的长期推进需要经济社会系统的多方驱动和共同支撑。对于四川而言,碳中和目标的尽早实现既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减排与增长平衡、供给与需求平衡、技术与成本平衡,更需要在凝聚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科技支撑、制度保障和公众参与等多方力量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快形成碳中和发展合力。尤其需要发挥四川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优势与清洁能源资源发展优势,在做大做强清洁能源产业的基础上协同推动清洁能源支撑产业与应用产业发展,促进能源产业链体系整体绿色低碳转型。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与创新激励,围绕低碳产业链部署技术创新链,加快构建与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增强四川低碳转型的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动能。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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