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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商标侵权不成立 驳回万翠堂全部诉讼请求

四川农村日报 2022-01-14 01:27 大字

“青花椒”案件回顾

2021年9月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告上法庭。

2021年11月26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赔偿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5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30000元。

2021年12月2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院受理了上诉人五阿婆火锅店与被上诉人万翠堂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2022年1月13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制图/瞿洋 梁晓军

□王翠菊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佳 杨都

“现在宣判本案判决结果: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1月13日上午,在省高院第三审判法庭现场,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与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正式宣判。四川农村日报记者在现场见证了这重要一刻。

此前,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因为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诉理由几乎一致,即对方在店招、菜单、外卖平台等处使用了“青花椒”字样,侵犯了其商标权。此举引起社会及媒体广泛关注。

在本案件中,法庭公开的资料显示,2016年4月6日,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46607号注册商标,其商标内容为从上至下排列的“青花椒”文字。

2016年9月7日,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取得第17320763号注册商标,商标内容为横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样,左侧带有云朵状的花椒图案。

2018年6月21日,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取得第23986528号注册商标,商标内容为横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样,上方带有云朵状的花椒图案。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擅自在店招使用“青花椒”字样,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温江五阿婆青花椒火锅店立即停止侵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2046607 号 、第17320763 号、第 2398652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判令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赔偿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温江五阿婆火锅店的被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法院判决,五阿婆火锅店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被告五阿婆火锅店不服判决,后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对“青花椒”字样的使用系正当使用。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店招上的标识为“邹鱼匠 青花椒鱼火锅”,虽然店招上含有的“青花椒”标识与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中含有的“青花椒”文字以及呼叫相同,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在“青花椒”字样前面附加自己的注册商标“邹鱼匠”标识,后面带有“鱼火锅”三个字,“青花椒”与“鱼火锅”在字体、字号、色彩、高度、字间距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没有单独突出使用,而是与“邹鱼匠”“鱼火锅”共同使用,与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存在明显差异。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邹鱼匠 青花椒鱼火锅”,“青花椒”作为鱼火锅的重要调味料,使用在“鱼火锅”之前,完整而清晰地向公众表达了其向消费者提供的招牌菜是青花椒鱼火锅,该标识中包含的“青花椒”是对其提供的特色菜品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通过注册“邹鱼匠”商标经营青花椒味的火锅,没有攀附涉案注册商标的意图,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其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延 伸 阅 读

“青花椒”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本报从今日起推出专栏《庭审背后,我们的花椒故事》,聚焦四川花椒产业,将从产业发展规划、未来方向,全面展现四川省花椒主产区产业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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