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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建设“智慧农产品市场”

消费质量报 2021-05-11 00:45 大字

四川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出炉!

日前,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四川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川食安委〔2021〕2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对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重点工作安排》包括六个部分共20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三个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的具体任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管,明确校园、养老机构、餐饮等重点领域,特殊食品、白酒等重点品种的具体任务;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明确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法规标准两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直播售假等行为进行严查重处;五是构建共治共享格局,明确示范引领行动、开展科普宣传、加强成渝合作三个方面具体任务;六是推动责任落实,对工作涉及的省直部门和省食安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

亮点1

高度聚焦特殊时期重点问题

《重点工作安排》聚焦进口冷链食品,指出要升级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要加强从四川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冷链物流运输防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冷库库长制等工作,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管监测,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线。

亮点2

深入推进技术升级手段创新

《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推行智慧监管手段建设,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试点建设溯源公共服务平台、追溯体系平台、“智慧农产品市场”等,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

《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

亮点3

大力推动共建共治示范引领

《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推动成渝两地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协作机制,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动成渝两地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认证、应急演练、执法办案等合作机制。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普及健康饮食观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大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持续开展“双安双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跟踪评估,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进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

记者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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