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颜值”不够就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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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王钰
舆情回顾
面包做大了、做小了、做扁了、当天卖不完的,统统都要扔掉……日前,南京一家面包店报废“不好看”的面包被约谈的新闻冲上热搜,此商家也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
5月4日,在这家面包店的厨余垃圾桶内,有大量丢弃的面包。其中多个名为“奶油号角”的面包,因为长度不足以制作一个成品就被丢弃;有多个“摩奇包”,因为尺寸偏小,不符合成品要求也被丢弃。工作人员称这些都属于生产报废,按照公司的要求只能丢弃。就在执法人员检查期间,工作人员又丢弃了一款名为“初樱朵朵”的粉红色面包,而且还是一次性扔掉了好几个。
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因为面粉醒发的偏大,形状不太好看,不符合成品的要求,也要进行生产报废。除了这些生产报废的面包外,执法人员了解到,每天卖不完的面包也会作报废处理。工作人员说:“因为公司规定面包必须当天制作当天销售,既不打折销售也不发给员工。每天报废的数量不等,平均下来每天要报废几十个面包。”
在倡导全民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大背景之下,此商家的浪费行为引发了网友争议,有人指责商家过度浪费,也有人替商家鸣不平,认为商家丢弃残次品是严把品控关的表现,不应该被过度指责。
舆情背景
2021年4月29日起,《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其中第三条就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显然,面包店的丢弃食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此商家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当事人进行约谈。
前不久,某品牌牛奶被大量拆开直接被倒入沟渠中,成为了《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后的首个典型案例。
5月7日,厦门也开出了《反食品浪费法》首张罚单。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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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声音
@Do:烘焙店总会有糕点做大、做小、剩余边角料或者型不正的情况,其实这些都可以单独打包售卖。我们家这边就有专门售卖的点,我经常买这样的面包,感觉很划算,还不会浪费。
@魏Q:其实可以把外款做的不好的切好小块当试吃品啊?扔掉真的很浪费啊。
各界声音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副主任谭智心:在粮食产后的收割、运输、储备、加工、消费各环节中,消费环节浪费最多,其中主要是餐饮浪费,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监督和处罚不是最终目的,督促人们提高厉行节俭的思想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才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如果相应的浪费行为,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之前属于道德提倡范畴的话,那么在诸如《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后,就可能触犯法律了,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舆情分析
为顾客着想,保证食品的安全,这是食品商家经营的底线,不可逾越。只是,这种保障是不是一定要以“扔”为代价呢?这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长度不足、尺寸偏小,当然不能以成品的价格售卖,一旦以正常价售出,则属于缺斤短两。至于形状不好看,是否也必须扔掉?以严格的标准进行品控,绝对没错,但为了达到品控标准而不惜以“扔”为唯一方式,也实在有些刺眼。
不达标无变质的面包,有没有更好的“报废”方式?当然有。比如不少网友就提出,这些不能当成品售卖的面包,完全可以做成边角料让顾客试吃。即便是当赠品赠送些许,也不会影响成品面包的正常销售。用心的面包店,甚至会把它们做成迷你纸杯蛋糕,送给进店消费的小朋友。面包有保质期,那些当天卖不完的面包当然不能留下来继续售卖,那为何不赠送给自家员工,通过内部消化的方式解决掉这部分面包?
从这些建议不难看出,“报废”不达标无变质的面包,其实有着多种可选方式。事实也是如此,保证食品安全是必须的,杜绝浪费也是必须的,二者并不矛盾,我们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方式来达到二者的平衡,面包店只要适当变通一下不达标无变质面包的“报废”方式,这个浪费问题即可解决。
从这个角度看,面包店被“约谈”其实并不冤。只不过,我们要理解网友们的不同情绪。当一个普通面包店因为“品控”方式不当造成浪费被约谈,其实我们更该关注的是,对于更为严重的浪费行为,我们有没有视而不见?当《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后,如何正确看待与制止浪费行为,也是我们每个人必修的一课。
随着《反食品浪费法》的正式实施,浪费食物不仅是社会道德问题,也是违法行为了。该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了要求,如出现浪费食物的现象,又拒不改正的话,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此,企业要主动遵守法律,适时修改管理流程、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法律的地方,及早予以调整,引导员工和消费者重视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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