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有了实施“路线图”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
●到2022年,完成20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初步形成机制更活、布局更优、服务更好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供给体系,支持和鼓励建成一批社区综合体●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建成一批集社区管理、便民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多种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李丹)记者4月2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保障能力,近日,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力争到2022年,完成20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初步形成机制更活、布局更优、服务更好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供给体系,支持和鼓励建成一批社区综合体;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建成一批集社区管理、便民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多种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
突出分类分层推动社区空间功能布局有改观
考虑到不同地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居民需求的差异性,《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分层指导标准,以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基础标准,指导特大中心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600平方米;其他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城市改建扩建、购置租用社区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社区教育、文化、休闲、体验、商贸、文创、科创等多种场景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
突出综合施策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改善
《方案》提出,要推动社区资源要素顺向整合,优化服务供给,综合采用新建配建、改建扩建、购置租赁、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新建配建方面,严格落实新建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公建配套制度,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改建扩建方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面积不达标、功能不齐全、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规定纳入城镇老旧小区等城市更新工作予以统筹推进。鼓励各地按规定或经审批通过置换、调剂等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因地制宜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购置租赁方面,支持不具备新建、改扩建条件和无法使用现成国有资产的社区,通过向社会购买、租赁等方式予以保障。
合作共建方面,推动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优势互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丰富社区服务供给。
突出服务至上推动治理和服务供给水平有提升
《方案》明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亲民改造、场景营造、服务集成,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遵循“风格亲民化、功能综合化、流程便捷化”理念,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优化办事程序和服务时段管理,提升服务效率;把握传统社区空间向居民生活、情感、价值领域渗透融合的场景延伸新趋势,统筹服务场景与文化、生态、空间、消费、共治、智慧场景的营造工作,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便捷化品质化;优化社区服务供给,推动社区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和自我服务集成,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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