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 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杜江茜)1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日前发布。《意见》明确,将从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着手,到2025年,全省要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意见》指出,在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上,除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还将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
在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上,将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标准全省统一、平台省级部署、数据省级集中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在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上,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慢病按人头付费。
在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上,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规范推广适宜医疗技术。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等情况,适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加快推进四川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规定出台。强调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经医疗保障部门查实、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等处罚。对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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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文严打涉医犯罪行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杜江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提出指导意见。
在营造医务人员良好执业环境上,将推动行业立法、改善医务人员安全从业条件,强调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明确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的整治。对于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薪酬保障上,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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