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14条重点措施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27日,省科技厅在成都举行政策吹风会,对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从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建设、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培育、深化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改革、提升基础研究主体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了14条重点措施,并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5条支撑举措。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体系,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培一批顶尖基础研究人才,取得一批重大原创研究成果,建设一批高水平基础学科。
组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联盟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建设。在科技创新基地布局方面,围绕网络信息、能源、空天、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启动建设四川省实验室,加快创建国家实验室。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新兴交叉前沿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部署建设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优化完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建立有序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组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联盟。加快建设科学数据中心、应用数学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
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省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扩大高校院所在科研领域的人事管理、薪酬分配、项目经费等方面自主权,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度。实施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强化对承担重大任务的人才和团队的激励。完善省级科技奖励制度,加大对基础研究和杰出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同时,完善青年人才梯次资助体系。统筹各类科技资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长期稳定研究和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加强川渝地区创新协同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川渝地区创新协同。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创新发展,协同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成德眉资同城化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打造中国西部科学城基础研究协同创新策源地。共同争取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普基地等,推进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大型科研仪器和工业设备开放共享。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采取联盟方式推进创新合作。
本报记者 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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