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一审判员获评 四川省第三届“绿色先锋”
本报讯(记者 曾臻)记者日前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6月5日举行的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云上共赏·美丽川渝”2020年六五环境日活动上,四川省第三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十位“绿色先锋”获奖名单揭晓,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政策研究室主任何锋上榜。
据悉,2020年四川省第三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资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主办,包括四川省“绿色先锋”、四川省“最美基层环保人”两项评选,旨在表扬来自省内各产业领域,在生态环保领域作出突出贡献、长期开展生态环保公益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保、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标杆人物。
何锋在担任泸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期间(2016年8月至2020年1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始终做到司法为民,牵头建立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以司法创新,减少了对环境的损害。
新闻推荐
器官捐献供需矛盾突出,每年苦等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让生命延续,还面临哪些难题?□本报记者李寰6月11日,是中国器官...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