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会可申请消费维权工作站了
本报讯 (记者 向晓文)为适应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加强多元共治消费维权体系建设,6月8日,省消委会制定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管理办法》,对站点职责作相应调整,将原“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统一更名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
据介绍,消费维权工作站是省消委依托行业协会、企业设立,对本行业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开展消费维权的工作站点,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消费宣传教育、消费纠纷和解、业务培训等工作,实行免费公益性服务,不得收取消费者和经营者任何费用。
据了解,维权工作站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由省消委会按程序考核并重新授牌。省消委会对维权工作站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先进评选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消费维权贡献突出的维权工作站和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宣传。“我们欢迎更多的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申请成为省消委消费维权工作站,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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