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上高速被查记12分罚1900元
本报讯(记者 罗晓玲)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五大队民警在乐雅高速公路乐山南收费站开展集中夜查整治行动,查到一辆号牌为“川LL5?”的小型轿车驾驶员酒驾,驾驶员坦承自己喝了酒,而坐副驾的女子却坚称“他没喝”!
当天(5日)晚上11时许,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刚靠近车窗,就闻到车内传出一股酒味,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3.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他没喝酒,是我喝了酒,我让他开的车!”虽然检测数据和黄某某饮酒事实就摆在面前,黄某某也承认自己“确实喝了酒”,但坐在副驾的女子却“不认”,反复称黄某某没喝酒。在黄某某几次劝阻下,女子才没有继续闹腾。
据了解,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黄某某将面临19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新闻推荐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 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全力攻坚摘除“毒签”
(全媒体记者范晶)6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安居区病残吸毒人员康复关爱中心、安居一中思源校区、安居区禁毒教...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