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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培训

绵阳日报 2020-05-29 08: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安达福)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国家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回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四川省的具体限额标准是每户每年14400元。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四川省的具体限额标准是每人每年9000元。

一市民咨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期限是多长?是否免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回复: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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