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班途中撞路坎身亡”一审开庭 超长时间工作惹的祸?
去年2月19日上午,中石化职工范师傅在下班途中经过蜀龙大道时突发意外,其骑行的电动车在无任何碰撞的情况下,突然偏离正常的行驶轨道,撞向路坎,范师傅当场死亡。家属认为范师傅的死亡与其超长时间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并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提出了赔偿,但后者认为,并不存在过错,不会予以赔偿,仅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双方协商不下,范师傅家人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并诉请被告按照60%的责任比例对范师傅的死亡承担43万元的赔偿责任,该笔赔偿金中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2020年5月20日,该案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记者在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庭审过程中,范师傅是否被安排超长时间工作,以及其工作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成为了庭审焦点。
范师傅家人及其代理律师认为,从范师傅的用工合同及其工作中的巡查记录表以及上班安排表等材料中可以明确看到,范师傅的工作时长已经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长。对于上班是否导致了范师傅的事故发生并最终死亡,范师傅家人认为,尽管直接死亡原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工作与事故之间,尽管不是一因一果,但其超长时间的上班对身体造成的影响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被告一方则称,范师傅的实际工作时长并不长,不存在超长工作的情况。同时,范师傅并未被认定为工伤,说明其并不是因为工作导致的死亡,且在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中,范师傅侵走公交专用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死者是违法侵走公交专用道,未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并非因工作关系。”
该案将择日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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