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实施意见 助推实现全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日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实施意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
持续释放便利化改革红利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推广登记注册全程网办。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年底前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工业产品、广告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商标受理、专利代办推行“在线办、预约办、一次办”。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现全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动部分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至市级。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一企一证”制度,实现一张证书载明企业全部获证产品。制定实施《四川省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下放白酒、食品添加剂许可审批权限至市(州),授权下放部分低风险食品许可权限至县(市、区)。优化保健食品品种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备案、当场发号、当日公告。
落实“民营经济20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狠抓政策举措执行落实。结合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四川省“民营经济20条”,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及时清理“民营经济20条”落实难问题,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督导整改落实。充分研判疫情对四川省民营经济影响,抓实省“13条措施”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措施。
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救助补偿机制。发挥民营企业维权平台作用,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反映的诉求和困难,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让民营企业投诉有门、维权有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鼓励实施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措施。
加快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制定民营企业振兴支持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四川名优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1111”工程(2020-2024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构建四川特色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定期梳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问题清单,编制市(州)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构建四川特色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通过强标准、建评价、抓维权等手段,打造一批示范企业、行业、街道(社区)和城市。针对重大节假日、消费热点等时节,加强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确保消费者各类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
加强消费引导提振消费信心。开展“消费咨询云解答”活动,加强消费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聚焦餐饮、旅游等行业,开展“川菜消费指导”“消费探路”“你消费我买单”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有机宣传周”活动,提升认证影响力,促进绿色消费。围绕数字经济、健康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开展消费调查、比较实验,激发消费需求。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严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学生复课期间食品安全,大力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启动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省食品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年度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计划,强化风险监测、常态监管。开展中药饮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抓实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持续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全力维护全省市场秩序稳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基本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日常监测,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出台《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实施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翼腾飞工程”。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核准改革试点,有序开展专用标志更换,不断扩大用标企业数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验收工作。组织开展“铁拳”“蓝天”等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支持服务新经济加快发展。针对疫情催生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对首次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措施,责令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开展线上旅游、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电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判,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调整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省总体抽查企业比例由不低于5%调整为3%,同时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抽查检查。对受疫情影响的未年报企业,指导做好后续监管和补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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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蒋沁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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