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今日四川> 正文

平武法院发出首批“限驾令” 欠债不还?你可能连车都不能开了

绵阳晚报 2020-04-22 07:40 大字

“XXX,本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你采取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的措施,如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驾驶行为,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近日,记者从平武法院了解到,针对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4月17日,平武法院发出首批“限驾令”,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4名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纳入高消费限制范围,让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唐占泓唐红记者邓勇

发布首批限驾令

让失信人“寸步难行”

近年来,法院的执行措施日益完善,与各部门的联动也更加紧密。布控,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住高档酒店,限制在银行贷款等措施,不断挤压着“老赖”的生存空间,但限制其驾驶小型汽车,却还是第一次。

“法院执行局经常接到当事人的举报,称被执行人照常驾驶汽车,希望我们采取措施,但查询结果却经常令我们失望:汽车并不是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平武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这一现状,平武法院将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型车辆列入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

据介绍,在“限驾令”内容这方面,从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出发,限制驾驶的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汽车。限制对象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按照相关规定,若被执行人因生活必需而进行限驾令禁止的驾驶行为,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驾驶。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法院将解除限驾令,另根据实际情况,如被执行人提供有效担保或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也可暂时解除限驾令措施。”法官表示,如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驾驶令,经查证属实,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名被执行人“上榜”法院与交警协作执法

4月17日,平武法院发出首批“限驾令”,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4名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纳入高消费限制范围。

为了让限驾令真正落到实处,前期准备中,平武法院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讨、研究“限驾令”实施流程、具体措施等。据了解,结合案件性质、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交警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限制驾驶令通知书》后,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对驾驶人员进行核查,排查到被限驾人员后,固定证据并立即通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随即前往事发地点将被限驾人员控制并带离,视情节采取拘留或罚款等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也可对限驾人员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照片、录像等证据。

下一步,平武法院还将逐步建立并完善“限驾令”制度,并利用信息化技术整合数据,力争建立司法数据与公安部门数据的联网互通机制,以使“限驾令”的作用最大化、最优化,从而切实推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大格局。

◎链/接

关于限驾令的那些事

限驾令简单一点说,就是“老赖”不仅无法开自己的车(前提是他名下还藏有车),开别人的车也不行。经过网络查询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经有湖北、浙江、福建、江苏、四川、安徽、广东等多个省市开始实行“限驾令”。其中,福建省厦门市同安法院联合交警部门,结合交警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限驾令”的“老赖”进行处罚。广东法院更是将相关《限驾决定书》张贴在“老赖”的住所、社区宣传栏,以加大曝光力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为此,也有不少网友表示,限驾令其实就变相于“冻结”了驾驶证,值得大力推广。

◎列入限驾名单需具备三个条件: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

2.限制的车辆类型是“非营运性小型汽车”。

3.被执行人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何解除限驾令?

1.履行生效的判决,完毕相关法律义务,就可以解除限驾令。

2.在限驾期间提供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也可以暂时解除限驾令。

当然了,在相关措施执行中,法院也并非单纯的“一刀切”。对于特殊的群体,确实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须要驾驶小型汽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驾驶。

新闻推荐

四川读者线上共享书香之魅

听沈石溪线上语文课,和主播聊《冰与火之歌》四川读者线上共享书香之魅看点“沈石溪今晚要直播一堂语文课!”4月19日,一...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