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消防设施怎么管 请你提意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兰楠)昨(16)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即日起,《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下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9日。
据介绍,《条例》共24条,其中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与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消防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建设乡镇消防(队)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容。同时,《条例》规定,严禁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隔离桩、固定栏杆等障碍设施;严禁在消防车通道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障碍物;严禁在公路、村庄主要道路堆放土石、柴草、树木、稻谷等造成道路阻塞,妨碍消防车通行;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占用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或者设其它停车位;严禁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其他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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