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不得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
潘阳 制图4月7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等要求,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落实免试全覆盖,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规范入学管理,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学籍监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加强政府办学职责,努力办好每所学校,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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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透露了啥信息?8个方面为你解读
1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呈现三个新特点
免试: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统一: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要建设统一的市(州)或县级招生报名录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实施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等。
规范: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
2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均以中考成绩为依据
招生方式:明确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招生计划:要求学校按照核定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中考组织:要求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努力提高命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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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可能存在有先有后
有先有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可能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4
公办、民办学校不再允许自行组织招生
不再允许: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外招生,均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招生录取平台统一组织实施,不再允许任何学校自行对外组织招生。
对普通高中,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只能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允许学校再另行组织与招生挂钩的考试。
5
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民办学校随机派位
先自愿报名再随机派位:民办学校的随机派位招生,不同于多校划片的公办学校在片区内普遍的随机派位招生。它是在自愿报名人员里面随机派位,所以应该是家长充分了解学校收费等情况后,再选择是否报名参加随机派位。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也明确要求,民办学校要在登记报名前准确公示收费等情况,希望家长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报名。
6
三招保证今年招生入学政策得到落实
阳光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学籍监督: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教育厅也将通过学籍系统监管各市(州)普通高中新生注册总量;要求各地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严格追责:坚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核心任务就是坚决制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自主组织入学考试(面试),制止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规学校、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违规参与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的地区,均明确强化了处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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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应做好重点工作以促进教育公平
明确目标:以努力办好每所学校为目标,积极回应群众“上好学”期待,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
强化领导:各地要尽快出台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履行好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的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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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招生有专门要求
中考时间:国家已经确定高考推迟,《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中考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招生宣传:《通知》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地、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的市(州)或县级招生报名录取平台,统一实施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等,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招生工作各环节尽可能避免人员现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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