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四川省28人终生禁驾
本报讯(李轶寒 记者 蒋京洲)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10月,全省共有28名驾驶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从违法行为上看,有13人因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被终生禁驾,12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3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被终生禁驾。从年龄段分布看,40后有1人,60后有4人,70后有7人,80后有7人,90后有9人。最大年龄72岁,最小年龄20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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