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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规实施,看四川怎么做

消费质量报 2019-04-23 06:43 大字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实施后,四川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超标“电马儿”何去何从?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从7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

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关键词:生产监管

意见明确,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

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监管,新标准实施后,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违者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销售监管

意见要求,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要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监管,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登记上牌

意见明确,各市(州)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对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各地要配备相应的查验工具,满足查验工作的需要,严格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公安部门还将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学促管”“学罚结合”。

关键词:非标治理

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意见明确,要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快递、外卖行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关键词:督导检查

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对各市(州)新标准实施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要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失职、渎职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确保新标准实施后,依法依责受理处理消费者购买或发现违标车辆或与认证参数不符车辆的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延伸阅读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你的车合格吗?

为了从源头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指数,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以期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同年10月18日,北京市交管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从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领临时标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2021年11月1日起,只有悬挂号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才可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新标准带来哪些变化?

据《规范》,电动自行车最主要的4个国家标准为:必须有脚踏能实现人力骑行;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5km/h;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新国标实施后,选购电动自行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等。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二、注意查看产品装置。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三、选购合适的蓄电池。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主要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种。铅酸蓄电池的平均寿命可达一年半,使用普及,更换、修理较方便,但份量较重。锂电池的使用寿命相对更长,但价格较高,重量仅为铅酸蓄电池的三分之一左右。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新国标鼓励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佩戴头盔,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驶。

2019年4月15日起,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等相关产品时要认清相关标识,购买符合标准的产品。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罗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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