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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肇事 法院判有期徒刑 “正当律师”拍案说法之十九

川江都市报 2018-12-28 10:26 大字

◎四川正当律师事务所 白联洲 万勇

一拍案情

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胡某边玩手机边闯红灯过马路时,与向前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胡某及摩托车司机和乘客张某滑倒在地受伤。摩托车乘客张某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胡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告人胡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拍审判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胡某虽系行人且在事故中身受重伤,但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横穿马路,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应认定胡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三拍评议

四川正当律师事务所罗焰律师认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的肇事者是交通运输人员。但是,如果行人等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会成为交通肇事的肇事者,承担交通肇事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胡某虽系行人且在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但因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横穿马路,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决承担交通肇事罪法律责任。

所以,不论是行人、自行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千万不要拿生命开玩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你的安全是家人最大的牵挂,每一位公民,每一个交通参与人,都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顾己顾人。正是: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人让人,让出一分友善。

注明:案例来源《法卫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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