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15条新政加大就业扶贫力度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易陟)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细化为15条措施,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开展帮扶兜底就业、齐抓共管压实责任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当年内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进一步提高返还标准;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地方财政补贴、省失业保险调剂金按规定调剂解决。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市、县级政府通过增加注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由政府出资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其财政新增出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财力补助;对担保收费水平、业务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度担保平均余额的1‰给予单户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鼓励各地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为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代偿损失,按最高不超过代偿额的10%予以风险补贴。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个人贷款由10万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政府投资或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园区对入驻创业者要减免一定期限的费用,根据创业园区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一定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提高奖补标准;扩大就业见习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大学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录用见习青年,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增强就业增收能力。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费补贴。
此外,还将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并给予不低于300元/月·人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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