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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峰为什么杀马夫人 金庸小说对传统英雄母题的继承和改造

施爱东(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2018-11-01 16:40 大字

引言

金庸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民间文化十分热衷,熟谙《三国》和《水浒》,在叙事方式和人物塑造上,也多有借鉴。他在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中提到过这个问题:“我学《水浒》写《书剑恩仇录》,书中领袖陈家洛与清朝皇帝妥协,受到欺骗,结果十分悲惨。”【1】

本文将要讨论的不是陈家洛与宋江的关系,而是《天龙八部》中英雄萧峰形象对“水浒英雄”形象的继承和改造。试着抛开萧峰身世等枝蔓庞杂的故事线索,单就英雄与美妇的关系而论,萧峰与康敏的故事显然是一个改良的“英雄杀嫂”的故事。本文将通过对“杀嫂”故事的主题分析,解析“英雄杀嫂”的文化内涵,并借此对金庸小说的叙事技巧作一探讨。

三联版《天龙八部》

英雄杀嫂

元明是市井文学的发展和鼎盛时期,市井小说和戏曲往往互相改编,这一时期塑造出来的英雄人物,共同特征是不好女色。【2】

武松故事很早就开始流传【3】,当时的武松形象我们可以从龚开《宋江三十六人赞》中看出,赞称“行者武松”:“汝优婆塞,五戒在身,酒色财气,更要杀人。”【4】摆明了这是一个不守戒律、贪财使气的酒色行者。元人水浒杂剧中武松剧只存目三种【5】,无法得知武松色胆如何,但在明以后各刻本《水浒传》中,武松面对潘金莲的酒色挑逗,其反应是:“睁起眼来道:“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俨然一个不动于色的道德家面目。

1998年版《水浒传》中武松杀嫂

这一形象转变不是偶然的,作为忠义之首的关公形象也有同样变化。日本学者上田望对于“斩貂蝉故事中,关羽何以斩貂蝉,实在令人难以理解”【6】,其实这是当时民间“英雄不能好色”观念在文学作品中的简单演绎,关羽无端杀人,戏文反唱:“关羽斩貂蝉:形魂杳杳归阴府,四海扬扬名誉传。”【7】传的什么名?不好色的名。

在男权社会的法则中,女性的存在是为男性提供服务的,其中之一是性的服务。自古以来,人类都把性行为视作男女之间的一场生理和意志的较量,平素身强体壮的男人往往在此败走麦城。失败意味着优越地位的丧失,意味着被操纵,这对于处在主人翁地位的男性来说,他们在女性面前将永远面临愉悦与投降的危险局面。对性的渴求是男人无休止的生理需要,而性的失败又成了男人常常面对的尴尬结局。屡战屡败显然不是英雄所为,于是,男性英雄在性的诱惑面前必然分化为两种模式:以未央生之流为代表的“性英雄”,以石秀之流为代表的“性的憎厌者”。要么战而胜之,要么远离诱惑。

两者之间,后者显然拥有更多的伦理上的支持,于是,男人通过不断完善的理论结构对女性进行诅咒、贬抑,实质上掩盖着男人性挫败的自卑,以及对女性性魅力的恐惧。男人通过这种方式,将自身性需求和性能力的冲突,嫁祸为女色与事业的冲突。

站在社会学的角度,我们要批判的是“女人祸水”论,然而纵观中国文学尤其是英雄主义的文学作品,能够成为“祸水”的,往往只是美女,而且仅限于具有性魅力的美女。

1998年版《水浒传》中的潘金莲

漂亮女人即使不主动加祸于男人,也必将成为男人的负累。阎婆惜、刘高妻、潘金莲、潘巧云、白秀英、贾氏这等“淫妇”自不必说【8】,即使贞洁如林冲娘子,也是变相的惹祸者。

《水浒》对二潘的称呼出奇一致:“那妇人”、“那婆娘”、“淫妇”。“那”字是用以划清敌我界限的。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被制裁的“淫”的主体,一定是“妇人”、“婆娘”,即已婚的女子。

未婚的女子并未固定从属关系,偶有私情,也是崔莺莺、杜丽娘,只损失了自己家族的“名誉”,没有直接损害父系血统的纯洁性,接受的是自己家族的惩罚,不受外族夫权执行者的制裁。惟独已婚的女子,既已从人,绝不得有半点族外私情。正如金批《水浒》云:“行院妓女则可饶恕,败坏风俗如潘氏,胡可得恕也?”【9】一恕一不恕,其中分别,一目了然。

祸水美妇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主动挑战男权文化,祸害男权秩序的“淫荡型”;二是能够使得男人“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尤物型”;三是“玉颜自古为身累”的“美贞型”(如林冲娘子)。英雄所杀,多为第一类:“淫妇”。

“淫妇”为恶的最终行为就是害了亲夫性命。潘金莲谋害武大,阎婆惜谋害宋江,贾氏谋害卢俊义,都是广为流传的故事。《替杀妻》中,“嫂嫂”把员外灌醉,乘机就要张千将他杀害。《还牢末》中的萧娥也很典型,她把丈夫李孔目告入狱牢不算,还非要把他弄死不可:

(外旦云)刘唐哥哥,我央及你。我与你两定银子,你把李孔目盆吊死了,可不好。(刘云)你放心,都在我身上。(外云)哥哥,你若吊死了李孔目,我再相谢。若死了时,和我说一声儿。【10】

文学作品赋予这一类女性的特征,除了外貌妩媚之外,几乎一无是处。

我们确定了“淫妇”是可杀的,现在要问,为什么杀人的或促成杀人的主体多是小叔子?

明传奇《义侠记》演水浒故事,作者虚构了一个武松妻贾氏,吕天成《曲品》称其“激烈悲壮,具英雄气色。但武松有妻,似赘”。【11】这一评论可谓深中肯綮。江湖英雄若要快意恩仇,就必须是无产者,就不能有家室之累。《水浒传》着力塑造的英雄人物武松、鲁智深、李逵、林冲等人,无不孤家寡人。武松本有哥哥,却死于西门庆之手;李逵本有老娘,却教老虎吃了;林冲本有妻室,偏被高俅害了。

孙述宇先生认为,这一类变相杀死家人的故事是民间流传的强人们“结义杀家”母题的变异,并且以《花关索传》这例进行了分析。这是1970年代出土的“明成化说唱词”,叙刘关张桃园结义时有这么一段:

刘备道:“我独自一身。你二人有老小挂心,恐有回心。”关公道:“我坏了老小,共哥哥同去。”张飞道:“你怎下得手杀自家老小?哥哥杀了我家老小,我杀哥哥的老小。”刘备道:“也说得是。”【12】

孙氏的分析是有道理的。现在流传的水浒故事,尽管是民间流传的集合,但终归是文人加工的产物。封建文人始终是社会伦理的传播者和维护者,文人讲述强人的故事,既要保持故事原有的传奇性,又要使英雄行为合乎起码的道德伦理准则,就必须使“杀家”多样化、合理化:家人有的死于意外(如李母),有的死于敌手(如武兄),有的死于自杀(如林妻),更多的是设置情节为英雄杀家提供借口,让英雄操刀去杀可杀的人(英雄一定要杀人,这是投名状)。

问题是,怎样选择可杀的人?

民间自古就有浓重的“仇妻”心态,妻子作为外来的人口,在家庭伦理中是最无足轻重的一个。四川岷江上游的羌人,常把种种灾异归结为“毒药猫”的行为,而作为恶灵的“毒药猫”,清一色是嫁入当地的外族女子,反映了原始羌人对“妻子”这一角色的极度不信任。【13】鲁西南一首儿歌“小八狗,上南山/砍荆条,编篮篮/编了篮篮蒸馍馍/蒸了馍馍给谁吃/给爹吃,给娘吃/不给媳妇一点吃!”明确地把媳妇摆在了家族的对立面。在俄罗斯也有一首类似的儿歌唱道:“谁去打水?儿媳妇/谁要挨揍?儿媳妇/为什么要揍她?因为她是儿媳妇。”【14】

所以,文学作品把来自外族的“媳妇”,也即英雄的“嫂子”处理成“淫妇”,变得“该杀”,是最容易为民间接受者所认可的。武松杀嫂,只因为人人认为该杀,便是英雄行为;而李逵斧劈天真的小衙内,大是不该,便为许多的人不喜欢。

另外,就算妇人该杀,要丈夫自己下手,总还是不忍,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总不能把人人造得和李逵一个德性,所以确实还有假手他人的必要。《燕青博鱼》中的这一段对话与石秀杀嫂极类似,最能说明问题:

(正末云)哥也,这等妇人要做是么?与我杀了者!(燕大云)兄弟,我便杀他,也无刃器。(正末云)兀的不是刃器也!(燕大做杀搽旦科)(搽旦云)我那亲哥哥也,如今天气热,你便杀了我;到那十冬腊月里害脚冷,谁与你焐脚?(燕大云)兄弟,不争我杀坏了他,谁与我焐脚?我下不得手也。(正末云)哥也,你杀不的,我替你杀!【15】

故事的发展和改良就是要使情节趋向合理化,如果兄弟均有妻室,这一故事就简单回归到了刘关张桃园结义的双向杀家形式了,丑化一方妻室(使之该杀)的可信度总比同时丑化双方妻室的可信度要高得多,于是双向的“杀家”故事被改良为单向的“杀嫂”故事。兄弟之间,如果只有一方成家,自然要让哥哥优先,于是,杀人者就只能是“小叔子”了。总不成是哥哥杀了“弟媳”,那样就有“吃醋”或是“变态”的嫌疑,显然不是“英雄”的勾当。

另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杀了妇人,子女如何安排?文学作品同样作了简化处理:“淫妇”大都没有子女。这样一来,就大大淡化了对“母亲”这样一个角色的二难处理,使得英雄可以放手去杀一个“妇人”,而不是一位“母亲”。

萧峰杀敏

1.故事类型之借用

在《天龙八部》中,引发萧峰复仇故事的,是马大元的夫人康敏。而康敏之死,也与萧峰有直接关系。我们试将“杀敏故事”与水浒英雄杀嫂故事的母题进行一番比对,且看金庸在多大程度上借鉴了这一传统的准故事类型。

①兄弟相认(弟弟英武过人)。萧峰和马大元分为丐帮正副帮主,兄弟相处。马大元虽未在书中正式出场,但萧马关系是《天龙八部》的默认母题。萧峰之英武,更是人中翘楚。

②叔嫂相见。萧峰所记,叔嫂第一次相见是无锡城外的杏子林。而康敏所记,却是更早的洛阳城百花会。总之,是一次深富意味的相见,埋下了故事冲突的根由。

③嫂子喜欢小叔子。康敏对萧峰说:“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以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的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16】

TVB版《天龙八部》中,萧峰与马夫人

④英雄拒绝嫂子的诱惑。康敏对萧峰说:“那天百花会中,我在那芍药旁这么一站,会中的英雄好汉,哪一个不向我呆望,哪一个不是瞧着我神魂颠倒?偏生你这家伙自逞英雄好汉,不贪女色,竟连正眼也不向我瞧上一眼。倘若你当真没见到我,那也罢了,我也不怪你。你明明见到我的,可就是视而不见,眼光在我脸上掠过,居然没停留片刻,就当我跟庸脂俗粉没丝毫分别。”【17】

⑤嫂子与别的男子私通。康敏之私,分为两种:与段正淳,是因情;与白世镜、全冠清等人,却只是一场交易。无论目的为何,总是与别的男子有私,且多与谋害丈夫有关。

⑥嫂子有离间和陷害英雄兄弟的行为。康敏骂道:“乔峰,你这狗贼,当年我恼你正眼也不瞧我一眼,才叫马大元来揭你的疮疤。马大元说什么也不肯,我才叫白世镜杀了马大元。”(页498)【18】

⑦英雄侦察出嫂子的奸情。萧峰为了追寻自己的身世之谜,意外地侦破了康敏的奸情。

⑧英雄审讯嫂子。萧峰所有遭遇的原委,都是在康敏被制以后,从康敏口中逼问出来的。

⑨英雄杀死嫂子。康敏之死,虽非萧峰直接下手,但与他的行为有直接关系,即所谓“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由以上比较可知,“萧峰杀敏”几乎无一遗漏地继承了传统杀嫂故事的母题链,因此,“萧峰杀敏”可以视为“英雄杀嫂”的同型故事。

2.传统主题的延续

传统杀嫂故事之所指,必然地与警惕美妇、维护兄弟情谊等话题对应而成立。我们再把“萧峰杀敏”与传统杀嫂故事作一主题比较,看看金庸在何种程度上延续了杀嫂故事的传统所指。

①英雄不能好色

萧峰对康敏说:“我从小不喜欢跟女人一起玩,年长之后,更没功夫去看女人了,又不是单单的不看你。比你再美貌百倍的女子,我起初也没去留意。”【19】

②美人祸水

萧峰眼中的康敏:“只觉得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地,说不尽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纯系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萧峰虽感诧异,脸上却也不由自主的红了。”【20】

TVB版《天龙八部》中的马夫人

③酒是女人的替代品

萧峰对康敏说:“是了,我记起来了,那日芍药花旁,好像确有几个女子,那时我只管顾着喝酒,没功夫去瞧什么牡丹芍药、男人女人。”【21】眼中有酒,没有女人!

与水浒英雄一样,酒在萧峰的江湖生活中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与色欲奇淡对应的,是酒量奇高,酒性奇烈。少室山上,“萧峰于三招之间,逼退了当世三大高手,豪气勃发,大声道:“拿酒来!”一名契丹武士从死马背上解下一只大皮袋,快步走近,双手奉上。萧峰拔下皮袋塞子,将皮袋高举过顶,微微倾侧,一股白酒激泻而下。他仰起头来,骨嘟骨嘟的喝之不已。皮袋装满酒水,少说也有二十来斤,但萧峰一口气不停,将一袋白酒喝得涓滴无存。”【22】

与萧峰的豪饮不同,段正淳之饮,却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段正淳哈哈一笑,撑着炕边,要站起来去抱她,却是酒喝得多了,竟然站不起身,笑道:“也只喝了这六七杯酒,竟会醉得这么厉害。小康,你的花容月貌,令人一见心醉,真抵得上三斤烈酒,嘿嘿。””【23】

④杀死妇人

文学作品中的“淫妇”特征,康敏几乎无一不符:一,淫荡无度;二,出身低贱;三,行为主动;四,泼辣狠毒;五,谋害亲夫。相对于《水浒传》中的许多淫妇,康敏更懂得利用“性”作为武器进行斗争。

根据“杀嫂”故事之传统,“嫂子”大都没有子女。于是,康敏的身份与段正淳其它情人均具有“母亲”身份不同,被金庸处理成唯一没有为段正淳生下女儿的“淫妇”。

⑤兄弟情谊

当“情色”与“情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夫妻”与“兄弟”之间的二难选择,是最能体现“英雄”本色的勾当。马大元在康敏与萧峰之间,无疑选择了萧峰。康敏对萧峰说:“我偷看了那封信,得知了其中过节……我便要马大元当众揭露,好叫天下好汉都知你是契丹的胡虏,要你别说做不成丐帮帮主,便在中原无法立足,连姓命也是难保……(马大元)他非但不听我话,反而狠狠骂了我一顿,说道从此不许我出门,我如吐露了只字,要把老娘斩成肉酱。他向来对我百依百顺,几时有过这样的疾言厉色?”【24】

兄弟情谊表现在萧峰以及团结在萧峰周围的英雄们身上,一样是“同心合意,生死相护”。且看少室山上“三英战群雄”时一节:“(虚竹)在人丛之中,见到萧峰一上山来,登时英气逼人,群雄黯然无光,不由得大为心折;又见段誉顾念结义之情,甘与共死,当日自己在缥缈峰上与段誉结拜之时,曾将萧峰也结拜在内,大丈夫一言既出,生死不渝,想起与段誉大醉灵鹫宫的豪情胜概,登时将甚么安危生死、清规戒律,一概置之脑后。”【25】

少室山上“三英战群雄”

在弱肉强食的江湖世界,兄弟情谊是一种舍生共死的心理需求、一种激励斗志的力量源泉。只有不贪生,才能不怕死。相反,如果一直陪伴在萧峰身边的是善解人意的阿朱,萧峰还有不贪生的理由吗?还有四出奔波横行江湖的可能吗?所以,阿朱也是注定要从萧峰身边消失的女人,是如林冲娘子般的“拖累”。

从以上比较及前节的分析可知,尽管金庸努力避免让萧峰亲手杀死康敏,也避免了雪恨之后的欢喜仪式,但在我们析出的五项主题中,均与传统杀嫂故事的主题相吻合。也就是说,“杀嫂故事类型”与防嫌美妇的主题有着难以分拆的捆绑关系,类型本身是男权意识的产物,只要使用了这一类型,类型所指就必然浸透着男权观念。当作家认同了“杀嫂故事类型”及其相关母题的时候,他也就默认了该类型的男权观念,这是金庸无法摆脱的文化困境。

3.叙事改良

中国古代传统叙事,在时间上,往往是因果相接,遵循“原因1→结果1(原因2)→结果2(原因3)→结果3→……”即:前一时间的行为是后一时间行为的原因,作为结果的行为又是更后一时间的行为的原因,如此因果相接,不间断地线性发展。表现在具体的故事演述中,也即母题出现的顺序等同于母题在该类型故事中的理论顺序。这一叙述方式的优点是故事逻辑清楚,情节发展有序;缺点是没有悬念,波澜不惊。在空间上,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展开的事件往往分开叙述,也即所谓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把不同空间的行为交待清楚了,再把双方引至同一地点,演示冲突。这种叙事方式优点同上,缺点是,情节必然在空间转换时处于中断状态,文气不能顺畅。

杀敏故事的演述中,金庸没有沿用传统的时空顺序,而是借鉴了话剧表演的结构形态来展演传统的故事类型。

金庸叙事并没有打破情节发展的线性过程,但他大量地使用了“省略”,尤其是对主人公可意识的时空之外发生的各种矛盾进行省略。

在时间叙述上,金庸省略了主人公所面对的矛盾在过去时间段的发生、发展。

“杀敏故事” 的开头起于无锡城外的杏子林,萧峰突遭变故,事前绝无征兆。在这里,金庸省略了母题①-⑤,一上手就是母题⑥的展开式。他不是在娓娓道来中组织矛盾,而是直接从矛盾最尖锐的地方展开,让主人公在矛盾的漩涡中盲目、无力地挣扎。这种叙述策略必然充分刺激读者的阅读兴趣,并将随主人公一起去破解悬念。

金庸采用了故事中套故事的方式来组织小说情节,在“杀敏”故事中,又套上了萧峰的身世之谜等其它故事。复合故事是另一个话题,这里不讨论“杀敏”之外的复合故事以及小说的总体结构,在我们讨论的母题链中,⑦-⑨的排列是完整而循序的。

母题①-⑤显然是母题⑦-⑨的原因,这一母题链在叙事中并没有被逻辑前置,而是安排在母题⑧中被讲述的。传统杀嫂故事的母题⑧并没有什么结构功能,只不过是一个“淫妇”认罪的程序,金庸赋予了这一母题格外的叙事功能,把母题①-⑤放在母题⑧的“审讯”中回放,虽然叙述时间被置换,但在逻辑时间上却没有打破原有母题的顺序。这一置换,既制造了悬念,又大大缩短了故事的时间跨度,使冲突更激烈更紧凑。一序之改,满篇生辉。

在空间叙述上,金庸采取了以线缀点的叙述策略,以主人公的活动路径作为“线”,以活动路径上的舞台(情节发生地)作为“点”,省略了这些舞台之外的其它空间内发生的行为,并且尽可能地将不同的人物引至同一舞台。

“杀敏故事”总共只用了两个舞台,母题⑥的舞台是无锡城外的杏子林,各色人物在此纷纷登场表演;母题⑦-⑨的舞台则集中在信阳城西的马家,此时此地不仅纠集了与“萧康”相关的人物,还集中了与“段康”情事相关的许多人物。母题①-⑤虽然发生在别处,但它们是在马家被讲述的,并不需要实在的舞台。

金庸叙事中的这个“点”非常重要,它不仅是开展情节的场地,也是交换主人公的场地。上一情节的主人公A与下一情节的主人公B在某个舞台相遇,情节的接力棒就很自然地由A交给了B,阅读变得顺畅而平滑,而不是“各表一枝”,跨场展演。这一点,也与《水浒传》的叙事模式极为相似。

当金庸“省略”了叙事时空的时候,他又如何来组织情节发展中必要的因果关系呢?

金庸往往以故事人物的自述或对他者的评议来弥补此一时空所无法表现的因果关系。在金庸笔下,大量的人物对话,充分地描述着被省略的、特定舞台之外发生的事件。

实际对话中,对话双方共详的细节往往是被省略的,但在金庸小说中,大量人物对话是对另一时空的事件的全过程描述。这一特征恐怕也是借自话剧表演的表现手法。“萧峰杀敏”故事最成功的是母题顺序的倒置和时空省略,但母题①-⑤的破解也太突然太集中太容易了,以至于难辞“突兀”之咎,可能是查大侠急于让萧峰摆脱个人恩怨,好莽苍踏雪以北上。

注释:

1.《探求一个灿烂的世纪——金庸/池田大作对话录》第31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

2.陈平原也谈到“明代小说中男侠不近女色”。《千古文人侠客梦》第三章,载《陈平原小说史论集》第990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8月。

3.宋末罗烨的《醉翁谈录》就载有小说捍捧目《武行者》。

4.吴企明点校(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第147页,中华书局,1988年1月。

5.参见刘靖之《元人水浒杂剧研究》,第二章“元人水浒杂剧及其写作年代”,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0年11月。

6.上田望《明代民间戏曲中的三国戏》,载《戏曲研究》第50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1月。

7.黄仕忠《三国志戏文考》,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5期,第126页。

8.《大妇小妻还牢末杂剧》第二折,李孔目:“我为这妇人啊!(唱)折倒了铜斗儿好窠巢。怎承望浪包娄官司行出首,送的个李孔目坐禁囚牢!岂不闻天网恢恢,也是我自受自作……我不合赤心娶妓女,到将犯法罪名招。”

9.《水浒传会评本》第52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9月第二版。

10.《大妇小妻还牢末杂剧》第二折。《水浒戏曲集》第1集,第57页。

11.转引自傅惜华等编《水浒戏曲集》第二集,“题记”第5页。

12.转引自孙述宇《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第318页,(台湾)时报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83年出版。

13.可参见王明珂《女人、不洁与村寨认同:岷江上游的毒药猫故事》,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0本第三分,第699至737页,1999年9月。

14.转引自陈金文《儿歌与“仇妻”心态》,载《民间文学论坛》1997年第4期。

15.《同乐院燕青博鱼杂剧》第三折。傅惜华《水浒戏曲集》第1集,第28页。

16.金庸《天龙八部》第947页,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以下《天龙八部》引文同此版本。

17.《天龙八部》第947页。

18.《天龙八部》第948-949页。

19.《天龙八部》第947-948页。

20.《天龙八部》第920页。

21.《天龙八部》第947页。

22.《天龙八部》第1613-1614页。

23.《天龙八部》第925页。

24.《天龙八部》第949页。

25.《天龙八部》第1614页。

本文原刊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一期,澎湃新闻经作者授权转发,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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