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成三季度消费者投诉热点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第三季度共受理投诉8224件
□本报记者 李国华
昨(18)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18年第三季度,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224件,解决8117件,投诉解决率98.7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3.1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2.65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97万人次。
从投诉性质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列居前三位。在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生活与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通信服务列居前三位。
旅游消费暗设陷阱,消费者投诉增长较快。随着社会发展与消费水平的提高,旅游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消费较多的重要服务项目。然而,由于少数旅游从业经营者诚信缺失,一些消费者遭遇到预订行程不对称,低价团费加价游,旅游变购物,合同条款设陷阱等等,导致消费者投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共收到旅游类消费投诉4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1.85%。
二手房交易被设置陷阱,巧立名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衣、食、住、行是广大消费者基本生活消费,其中住又是日常家庭消费中重大消费支出项目。少数房屋中介经营者故意设置陷阱,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消费者的投诉。
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消费者权益保障堪忧。2018年三季度,全省共收到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者投诉1275件,投诉总量位于商品类首位,其中售后服务问题投诉300件,家用电子电器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售后服务有条件、专业技术存问题、包修保修分不清、售后收费不规范、山寨维修很混淆”。由于普通消费者对于电子电器消费品缺乏专业知识,往往是听从维修人员意见,这使得一些诚信缺失经营者有机可乘,一些不具备售后服务技术或专业水平较低的售后人员不当行为,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扩大了消费者的损失。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会将加强工作举措,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该会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通过舆论监督等方式引导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呼吁旅游行业协会加强对协会成员自律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旅游服务从业者素质和服务质量水平,对于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一方面将公开曝光,另一方面将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移交,依法处理;针对房产中介服务市场中消费者投诉问题,将适时约谈涉事经营者,公开披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同时呼吁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更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协会成员监督,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人员经营行为;针对家用电子电器消费投诉问题,将通过比较试验等方式加强相关电子电器类商品消费知识宣传,提升消费者消费知识与维权意识,同时根据个案调查情况,适时公开约谈经营者,督促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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