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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极一时的讼师 最终沦为时代弃儿

华西都市报 2018-09-02 02:19 大字

民国初版本《中国著名四大恶讼师》。

电影《算死草》里周星驰饰演陈梦吉。

陈梦吉,为清末广东民间第一状师,四大讼师之首,敢称“扭计祖宗”。

讼师这一行当经过宋朝的起势和明朝的发展,到清朝时,已经蔚然成风,无论朝廷和官府如何打压,都难以平息,尽管发展得非常艰难。

在富庶的江浙一带和湖广、西南等地,打官司已不再“惊世骇俗”,而成为寻常之事。究其原因,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百姓土地纠纷

简州知州骑马断案

四川经过明末清初的大战乱后,人口锐减,清政府为此发起了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以湖广地区为主的人口,大规模迁往四川。

移民因为插占土地,会与原土著居民、其他移民之间产生矛盾。在利益面前,只有诉诸于官司,才可能得到一个较为公正的结果。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罗氏家族传下来的《罗氏族谱》中,记载了这么一起官司。

罗家在明朝时是当地的土著居民,拥有较为宽广的土地。在明末清初的战乱中,罗家人外逃避难。

移民袁文辉迁徙到罗家原来的地盘,插占土地耕种。

康熙二十八年(1689),罗家人中的罗应林和侄子罗乾相从外地回归,没想到罗家的土地被袁文辉给占了。

按照古代的土地所有制原则,罗家在明朝时的土地是永久所有的,只要没出售,没被官府没收,那都是罗家的。但袁文辉是根据朝廷的号召而插占,当时看来是无主的土地,也是合法的。

这样的情况,最后只有打官司,上诉到简州官署,由官府来裁决。

时任简州知州的“刘大老爷”,亲自骑马下乡来踏勘情况,然后做出裁决:袁文辉在这里已经耕种多年,不可能把他赶走;罗家的土地所有权属实,前朝的账,本朝还是要认的。

所以,刘知州想出了罗家和袁家平分土地的办法,划定边界、确定堰塘水共用等,事无巨细,都划分清楚,要求两家和睦相处。

判给罗家的地要好一些,但因为罗家的祖坟地在袁家地界,罗家主动提出与袁家互换,袁家表示同意,此事圆满解决。

清政府改革司法

讼师逐渐消失

康乾盛世期间,农业和手工业迅速发展,引发了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改变了过去老百姓单一的乡缘和地缘关系,各种社会矛盾趋向于复杂和激化。

斗殴、人命、强盗、械斗、拐骗、偷窃等案件频繁发生,以至于“县官词讼山积”。

案件大量增加,州县官处理案件的精力和能力有限,知州、知县的师爷、胥吏、衙役实际上就承担了处理案件的大部分工作。

对百姓来说,他们对衙门里复杂的诉讼程序并不熟悉,依靠自己的能力去打官司很难,所以必须借助讼师。

讼师这个行当逐渐演变成为一种职业,他们长期以帮人打官司为职业,熟悉打官司的流程,懂得官场上的规矩,而且与衙门里的师爷、胥吏及衙役关系熟悉,他们可以成为中间人在双方之间进行斡旋交涉,有利于帮助当事人解决诉讼中的难题。

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的法律体系逐渐解体,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成为历史必然。

清末,清政府为收回治外法权而进行了司法改革。在修律立法中,立法者没有秉承仿行西方、兼容国体的修律原则,而是直接照搬了西方的律师制度。

讼师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一直都没有获得合法身份。清政府的这次修律立法,没有兼顾传统的国情习惯,没有合理地引导讼师合法化,而是将其排除在新制度外,没有提供生存空间,也没考虑把讼师融入律师队伍。

这对讼师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不仅被官府抛弃,也被社会抛弃。

最终,讼师这一古老的行当,在清末民国初社会转型的时代大潮中,慢慢消失,成为历史。

当然,也有一些头脑灵活的讼师顺应历史变革,主动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向律师角色转换,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刘德忠的祖父刘业文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广东四大讼师

清朝时,最为有名的讼师莫过于广东的四大讼师:陈梦吉、方唐镜、何淡如和刘华东。

陈梦吉这个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香港演员周星驰在电影《算死草》中就扮演了陈梦吉这个角色。

陈梦吉被称为清朝末年广东民间第一状师,其功力与智慧被岭南民间视为神灵,他的故事被改编为多部影视剧。

陈梦吉也被称为“扭计祖宗”。“扭计”是粤语词汇,意思是足智多谋,死能回生,弯能使直,黑为之白,白为之黑,总之就是扭尽浑身解数,点子层出不穷。

方唐镜在广东民间传说中以刁钻精怪、与衙门勾结欺压百姓而闻名,人称“扭计师爷”,常在陈梦吉的故事中以反面形象出现。

何淡如和刘华东虽然不像陈梦吉和方唐镜那样在后世的文学影视中曝光率高,但他们在当时都是鼎鼎有名的讼师。

关于讼师们的故事非常多,而且他们主要因为与官府斗争而受到老百姓的热捧。

潦倒的秀才 无奈当起讼师

做讼师的前提,必须要有一定的文化,也就是读过书。归纳起来,讼师这一群体不外乎由两类人组成:贫困潦倒的生员、家境殷实的绅衿。

所谓生员,是指在科举考试中,通过最低一级考试得以在府学、县学读书的人,有应乡试的资格,也就是大家最为熟悉的秀才。

当然,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童生或甚至连童生都不是的读书人,也有可能从事讼师职业。

被誉为清朝“嘉、道间循吏冠”的贵阳人高廷瑶,做过知府、道员,在他的《宦游纪略》中说:“又有寒士数人包揽词讼。余得其情,给资养膳其家口,送至书院读书,诫其改业。”

高廷瑶真是一个好官,得知这些秀才“沦为”讼师后,主动资助他们养家,把他们送去读书,劝诫他们不要再做讼师了。

大量秀才做讼师,朝廷和官府对此比较头疼。

乾隆二十七年(1772),朝廷下令:“生员代人作证,经地方官审系全诬,则故撄法网,较之寻常包揽者,其情尤重。若仅照平民定拟,实不足以惩儆,应立行详请褫革,即照教唆词讼本罪上各加一等治罪。”

乾隆、嘉庆年间的学者、藏书家汪辉祖说:“士而干讼必不可纵,然遽惩以法又非育才之道。”秀才做讼师的风气不能纵容,但如果对他们进行惩罚又不是培育人才的办法,真是为难啊!

清朝大名鼎鼎的恶讼师谢方樽,就是秀才做讼师的典型。他家里穷得锅儿当锣敲,考举人也屡考屡不中,最终没办法,为了钱,做起了讼师。

所谓绅衿,绅,即绅士,有官职而退居在乡者;衿,即生员,合起来泛指地方上体面的人。

相比穷困的秀才而言,这些绅衿做讼师占有更为先天的条件:他们身份独特,熟悉官府事务,人脉资源丰富,“黑白”通吃,在诉讼中胜算很大。

雍正五年(1727),江西南昌查获一起赌博案,涉及多人。按照清朝的法律,聚众赌博受到的惩罚是很严重的。

有人找到卸任闲居在南昌的某县前知县汪某从中斡旋。汪某答应了,但要价6000两银子,这样“可上下衙门一总包管无事”。最终,神通广大的汪某,果然让这个案子不了了之。

不过,绅衿从事讼师行当都是暗中行为,不会公开露面,他们的方式是勾结和控制官代书(官府指定的专为打官司代写诉状的人)做代言人。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讼师是“人精”

智商高情商更高

在塑造讼师形象的影视剧中,讼师们在庭审中像现在的律师一样侃侃而谈,这在古代是根本不可能的。

讼师由于处在非法地位,是不能进入庭审现场为当事人辩护的,他们只能在幕后为当事人写写状纸、出出主意。

这样的职业特点决定了要做一个合格的讼师,除要有文化知识、熟知法律诉讼程序外,还要有一个聪明的脑袋。

这里的“聪明”,不仅是智商高,而且情商更高,懂得人情世故,明白人性弱点,不然给人出的主意,就不会让人在打官司中获胜。说直白一点,讼师都得是人精。

史上最牛女讼师疙瘩老娘“一字千金”

清朝浙江湖州有一个外号叫疙瘩老娘的女讼师,姓名不详,早年丧夫,是一个寡妇。她以“一字千金”而闻名,堪称史上最牛女讼师。

湖州有一个嫁入富家的19岁小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夫家的阻挠。夫家老翁好面子,希望儿媳妇能守寡一辈子,这样可以给家族换来一座贞节牌坊。

但小寡妇才19岁,大好青春年龄,怎么可能把一辈子的幸福给搭进去呢?

小寡妇找到疙瘩老娘,想通过打官司遂愿。疙瘩老娘听了小寡妇的讲述后,叫小寡妇给她1600两银子,保证能赢官司。

小寡妇也是痛快人,给了1600两银子。疙瘩老娘提笔写了一张只有16个字的状纸:“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

这是什么意思呢?疙瘩老娘以小寡妇的口吻诉说道,我才19岁,丈夫死了,没有留下骨肉,家里的老公公正当壮年而丧偶,小叔子成年了还没娶妻。

言下之意,两个大男人成天把一个漂亮女人关在家里“守节”,万一出了“事情”,那不成了一大丑闻?

清朝的法律规定,公公与儿媳私通是死罪,弟弟娶寡嫂也是死罪,一旦出现乱伦案件,不仅当事人要遭殃,连县官老爷的官位都难保。

小寡妇把状纸递交上去后,知县很快就审案,判小寡妇赶紧改嫁。

疙瘩老娘凭借16个字,挣了1600两银子,可谓是“一字千金”。

父亲告了儿子 讼师安排“锦囊妙计”

明朝时,江西某地有一对父子,儿子对父亲不孝,父亲一气之下把儿子告到了官府。

孝道,在中国历史上向来是美德,如有违反,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一旦被告到官府,官府坐实后,要以不孝罪进行惩罚,最常见的是笞刑(鞭打)。

儿子当然知道这个官司打下来的后果,就去找讼师。讼师收钱后,在开庭前给他的左手和右手上分别写了6个字,并如此这般交待了一番。

上堂后,父亲告儿子不孝,县官叫人给儿子用刑。儿子喊冤,说有话说。

县官也算开明,叫他说。儿子说,不能公开说,都写在手上了。

县官叫儿子过去给他看,儿子过去,把左手展开,上面写着“妻有貂蝉之貌”,又把右手伸出来,上写“父有董卓之心”。

县官看了,哈哈大笑,认为是父亲的不对,责骂父亲不正经,将其赶出了公堂。

最终结果是,父亲没告倒儿子,儿子没受刑,讼师把钱挣了!

另一个关于讼师出主意的故事同样精彩。

清朝时,有个候补知县,得到了到浙江某县做知县的机会。任上,他受到巡抚的赏识,却得罪了某将军。

有一年元旦,浙江的文武官员向京城遥拜行朝贺礼。事后,将军写了一道奏章,弹劾知县在朝贺时有失礼仪,应按大不敬治罪。

朝廷果然将知县革职,并责备巡抚负有失察责任。巡抚非常气恼,但又无可奈何。

一天,巡抚的一个随从在一家酒店里谈起这个事情,被旁边的一个讼师听见了。讼师夸口说,只需要8个字,就可以把这个事情解决好。

随从问哪8个字,讼师说,不能轻易说,给3000两银子就说。

随从暗中告诉巡抚,巡抚同意了。讼师就说,只需要在奏折中加上“站在前排,无暇后顾”8个字,就没事了。

巡抚觉得可行,上奏朝廷。朝廷果然质问将军:“巡抚、将军在朝贺时都站在前排,看不到后面的官吏。若将军亲眼看到知县失仪,那将军自己也失仪了。”

于是,将军丢了职务,巡抚和知县都没事。封面新闻记者黄勇

特别鸣谢:

刘德忠先生,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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