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交通运输系统: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航道条例》
(邹军)为切实做好《四川省航道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7月24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航道条例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细化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航务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全面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落实到位;市、县两级航务部门要制定培训方案,注重培训实效,通过研讨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四川省航道条例》的学习培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统一宣传内容、宣传用语,充分利用展板、橱窗、标语、条幅、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送法上门,积极到管辖所涉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以及从业人员和群众集中的采砂点、水运作业场所和渡口码头等地点,进行走访和集中宣传;要积极研究《四川省航道条例》贯彻落实需要制定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积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的衔接与统一;要抓好对重点航道的养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养护基础工作,推动养护工作标准化,全面提升养护质量,加强对航道的巡查、维护及抢修,加快航道信息化建设,保障航道通畅,充分发挥航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要积极用好用足用活《四川省航道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做好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航道执法和现场监管力度,严格查处涉及航道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航道资源不被侵害,保障航道畅通和船舶通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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