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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金人均增长5%左右 7月底前发放到位

天府早报 2018-07-27 03:30 大字

■天府早报记者 周琴

7月26日,四川省人社厅召开四川人社2018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成绩单”。天府早报记者了解到,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8.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7%,控制在4.5%目标以内,创近年来新低。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

总体增幅在5%左右

调整增加部分月底前发放到位

就在7月,四川公布了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全省将有近81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蒋斌表示,“国家确定的总体调整水平是‘5%左右’,并且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水平原则上不超过4%。”蒋斌解释,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要根据每个人的参保缴费等情况确定,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每个人实际增加的养老金标准是不同的,对应到每个人养老金的增长幅度也是不同的。蒋斌透露,调整增加部分确保月底前前兑现到位。

执行“参保地待遇”

10月1日起全省逐步开通

当天发布会上,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将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骤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第一步是从2018年8月1日起,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间试点运行。第二步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省逐步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购药如何结算?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四川省医保参保群众个人账户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的政策,并且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持本人社保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普通门诊看病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参保人员就诊或者购药结束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再由就诊医院或药店将费用数据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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