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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又有新情况 满65周岁老人或可免票游景区

绵阳晚报 2018-07-25 09:45 大字

昨(24)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三审。在二审稿的基础上,此次提交的三审稿又有新变化:增加了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制度。老年人旅游优待方面也有了更为明确的表述。

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达贵介绍,老年人旅游优待的问题备受关注。三审稿将“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鼓励在非法定假日免收门票,在法定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中的“鼓励”删去,修改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

三审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基本制度;对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建立志愿服务档案,探索完善老年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四川在线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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