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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涉外法律那些事儿97 涉外律师助力企业在“一带一路”扬帆远行之国际直接投资法律知识问答——国别篇(马来西亚)

绵阳晚报 2018-01-01 18:42 大字

82.马来西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外国投资准入条件有哪些?

马来西亚在外国投资方面采用分散立法模式,多头立法,不同的投资事项适用不同的法律。马来西亚涉及外国直接投资的法律主要有《投资促进法》《工业协调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其中,《投资促进法》是马来西亚工业投资方面最重要的法律。

概括来说,马来西亚对外国投资在投资范围、商业投资形式以及持股比例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但具体的限制条件需要根据外国投资拟进入的行业等因素来进行具体分析,无法一概而论。

在外资准入管理方面,马来西亚也实行多头管理,其负责外资管理的机构主要包括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马来西亚外资委员会以及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下属的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其中,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及其下属的工业发展局全面负责马来西亚制造业的外资管理工作,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外资活动由马来西亚外资委员会及有关部委负责管理。例如,涉及金融、保险行业的外资,由外资委员会和财政部、国家银行主管,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外资,由外资委员会和交通部主管;等等。外资委员会负责审批外资持股比例,有关部委则负责其它相关事宜。

83.马来西亚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外国直接投资形式有哪些?

外资在马来西亚可采用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和BOT/PPP等形式。依据马来西亚《公司法》《有限责任合伙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资可在马来西亚设立分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并可与马来西亚投资者共同设立合资企业。依据前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人格,且不能以其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法人,且外商独资企业应采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关于外资跨国并购,马来西亚允许外资收购本地企业的股份,但某些领域和行业有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特别提示:本文所载信息和意见不能替代法律尽职调查;对于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我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和确认而依赖或使用本文所载任何信息和意见所导致的任何后果,我所及我所律师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有限公司成员所——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

涉外法务部部长熊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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