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贸区首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清单敲定 涵盖项目投资商事登记等领域
本报讯记者21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省政府当天召开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的首批省级管理事项清单(送审稿)》,决定首批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或委托实施33项省级管理权限,以释放自贸试验区在自主决策、制度创新、探索实践等方面的空间和活力。
据了解,最终确定的首批33个省级管理事项涉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教育厅、住建厅、商务厅、省工商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食药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0个部门,涵盖项目投资、商事登记、药品管理、交通运输、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领域。目前,省商务厅(自贸办)已启动第二批授权事项研究,着力为片区改革创新提供更大的试验空间。
(本报记者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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