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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联播》关注达川区财政因素分配法 ●解决财政资金分配、追加主观随意性大、财政预算约束刚性不够等问题,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

达州日报 2016-02-02 22:37 大字

[摘要]●解决财政资金分配、追加主观随意性大、财政预算约束刚性不够等问题,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

本报讯 1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把财政预算放在阳光下”为题,重点报道了达川区创新财政预算管理模式,让财力向偏远乡镇倾斜,更加透明公开。

2014年以来,达川区按照财力向基层倾斜、经费按因素科学保障的原则,创新实施“财政因素分配法”,改变过去乡镇财政预算“零基”+“增长”的方式,解决财政资金分配、追加主观随意性大、财政预算约束刚性不够等问题,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根据人口、贫困程度、上年实得财力等因素,对人口多、财力弱、地方偏远的乡镇加重比例分配资金;根据农业人口、面积、道路等因素,对村(社区)实行一、二、三类分别补助经费,并增加城市社区公用经费;对区级部门实行分类预算,确保各地各部门财力保障情况公开透明。

为更好地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达川区进一步研究制定各类配套制度,保证资金用在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刀刃”上。一是资金监管全面升级。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委财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监督管理全区资金方面的重大问题。明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年初编制预算草案须经过区委区政府审定、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乡镇专项补助资金由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编报方案,报区委财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用途使用。二是绩效管理逐步引入。由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绩效评价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之一。三是拨付方式全面优化。制定专项经费支付办法,乡镇离退休人员离退经费由区社保部门直接支付,民政优抚定补对象和低保人员补助、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打卡支付,公用经费由区财政部门按月拨付,项目资金按进度进行拨付。四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5年,达川区拨付乡镇用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财政资金达0.5亿元,同比增长40%。“财政因素分配法”较好地做到了客观、科学、合理地评判乡镇实情,财政预算公开透明、经费拨付及时到位。

此前,四川省纪委《工作交流》对达川区创新实施“财政因素分配法”减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进行了推介,省纪委领导作出了肯定性批示;今年1月,《农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也对此进行了重点报道,引起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杨辉特约记者 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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