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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守法 彰显和谐 ——东区推进法治社区建设记

攀枝花日报 2015-12-02 01:24 大字

□本报记者 刘娇 特约通讯员 刘蔼岚

普法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社会治理进社区,近年来,东区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建设,结出了累累硕果:2015年,东区炳草岗街道湖光社区被评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大渡口街道光明社区被命名为“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

法制宣传在身边

“物业管理区域内哪些行为是禁止的?”“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11月29日,大渡口街道金福社区步步高广场,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发放东区普法宣传资料,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在普法宣传教育中,东区各社区加强对“两委”干部、居民、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力度;面向残疾人、留守儿童、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素质。

周蓉是东区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也是东区普法讲师团的一员。今年,她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到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讲得比较多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周蓉说。

法治社区建设中,东区邀请政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和聘请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等组建起了一支20多人的普法讲师团,进社区开展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特别是针对矛盾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普法讲师团成员还到社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巡回宣讲。

“法律宣传进社区直接面向社区、面对群众,普及有关社区管理、居民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东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2014年以来,东区已建成法治主题公园4个、法治宣传长廊10个、法治主题小广场12个、组建专兼职法治宣传队伍13支、设立法治宣传栏64个、法律图书室63个,向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全覆盖

11月中旬的一天,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庄万俊再次来到枣子坪街道枣树坡社区法律援助站,为社区居民刘研琴劳动争议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枣树坡社区的法律顾问,庄万俊每个月要定期到社区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协助社区起草、修改和审核居民公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等工作。

东区共有59名律师、9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社区(村)的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一社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法律顾问进驻社区”行动,法律顾问定期服务社区,增强了居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以及护法的意识。2011年以来,社区(村)法律顾问共代理案件500余件,参与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讲座600余场次,接受义务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电话咨询服务1万余人次,调解纠纷、化解矛盾2000多件,发送各类资料5万多份。

“社区居民群众身边有了律师,就能够直接对话律师,矛盾纠纷、法律咨询等均可通过提前预约、直接咨询、现场解答等方式,第一时间获得答复。”东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社区通过法律顾问也能更清晰地掌握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便于更好地根据居民需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东区还积极探索和尝试将司法服务引入社区,搭建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化解问题的平台。密地街道佳运社区佳运巷的罗强和段永安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由于水管老化,年久失修,住在楼下的段永安家经常“下雨”,两家人为此找了多家单位,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后来,两人来到社区的调解室,经过社区法律调解员的调解,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在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发生矛盾纠纷后,仅靠居委会说教不行了,要让他们有个说理的地方和能为他们说理的人。”佳运社区党支部书记吴琳说。东区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在全区10个街道(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社区(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实现区、街道(镇)、社区(村)法律援助三级全覆盖,构建起“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居民自治有章法

查看社区财务收支报表、监督社区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受理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向社区“两委”反映……东区大渡口街道光明社区居民陈世荣这段时间比较忙。他说:“作为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我的职责不仅要了解居民诉求、管好楼栋事务,还要发挥好监督作用,既为居民着想,也要为社区分担工作。”在光明社区像陈世荣这样的社区监督委员有32人,他们大多“身兼多职”,主要是楼栋长和居民代表,形成社区的“小纪委”, 对社区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社区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听取社区工作人员的述职,反馈上月收集的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对未办结的事项进行督促,收集本月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

光明社区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杨明说:“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每一件事都关系到居民的利益,社区监督委员会为社区居民充分表达合理诉求、民主监督社区事务提供了常设平台,弥补了原居民自治组织缺乏‘自我监督\’的制度缺陷。”在光明社区,监委会已经渗透到社区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不仅是社区工作的“监督员”,更是社区纠纷的“调解员”,一些社区居委会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监委会却能迎刃而解。

近年来,东区积极开展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社区、村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依法治理新模式,如湖光社区推行党员先锋网、服务信息网、居民自治网,细心倾听、用心做事、耐心讲解、热心服务“三网四心”工作法;光明社区的社区党委、居委会、监督委员会、综治工作站的“三委一站”模式;阳光馨园社区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模式等等实现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东区还注重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带动作用推行社区警务长和楼院长相结合的“两长运行机制”,配置网格员519名,依托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创新“问题在网格发现、服务在网格开展、治理在网格延伸”的治理机制,解决了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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