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四川> 四川新闻> 正文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乐山日报 2015-06-30 21:32 大字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6月26日在沐溪镇竹海大酒店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41人,代表股数3546.42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2%,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吴和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如下普通议案: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如下议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3546.425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新闻推荐

加强综合整治确保交通安全

本报讯(记者曾文)8月14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推进会召开,回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奇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交委主任刘忠福出席...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