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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车辆别“任性” 处罚标准已“升级” 达城车辆乱停放最高要罚150元

达州晚报 2015-05-13 13:29 大字

本报讯 “以前,交警处罚车辆乱停都是50元,现在怎么变成150元了?”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本月9日起,对车辆乱停乱放处罚规定已经“升级”,乱停将面临最高可处150元的罚款。对此,交警部门通过本报呼吁车主,停车别“任性”,将车停进停车场和停车位才是王道。

车辆乱停

最高罚款150元

据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刘波介绍,此次“升级”处罚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按照《法》第93条第2款处罚规定,对驾驶人处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按照《法》第93条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4项处罚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之前我有车辆乱停的罚单没去处理,也是按150元来处罚吗?”对此,刘波解释称,车辆乱停处罚“升级”,是从本月9日起开始实施的,9日之前被处罚的车辆,还是按“50元”处罚,9日之后则按“升级”后的交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车主若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应及时查询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敦促借车者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停车问题

让有车族担忧

面对“升级”后的处罚方式,记者昨日在达城街头采访了一些市民和私家车主。“城区车辆乱停现象太多,在加大处罚力度后,希望乱停现象能得到有效遏制。”听到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升级”,私家车主胡先生说,平时在城区开车,经常看见一些车辆停在路边,加剧了交通拥堵,新规定实施后希望能改变达城大街小巷的停车乱象。

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加,达城“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市民王先生讲述了他平时停车的遭遇,日前,王先生驾车从南外到主城办事,从来凤路、翠屏路、文化街绕了一圈后,发现周边各停车场和路边临时停车位均是“车位已满”,便再次从来凤路绕行朝阳东路后,才在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找到车位。

采访中,很多车主都纷纷向记者讲述了和王先生类似的停车难、停车贵等事情。他们均表示,有关部门在“升级”处罚的同时,也该把达城“停车难”问题一起解决。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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