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 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5月起施行
[摘要]5月起施行
记者3月23日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这是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的治理灰霾的专门规章,对造成四川省灰霾污染的各类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均有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治霾责任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并将环境空气中灰霾控制作为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
《办法》就工业废气粉尘污染、施工道路扬尘污染、车辆船舶排气污染和露天焚烧烟尘污染等,提出一揽子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设置永久性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省、市(州)环保部门,应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单;省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设备;从事各类土木工程及建筑拆除的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露天烧烤经营区,规范露天烧烤行为等。
《办法》对企业、社会公众等造成大气污染的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具体罚则。在禁烧区露天烧秸秆,存放尾矿、废石、废渣、泥土等未采取防尘措施,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未在密闭环境中作业,露天切割、打磨石材等违法行为,都会被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处相应罚款。(据四川日报)
新闻推荐
有关负责人权威解读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