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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可保留身份

攀枝花日报 2014-07-16 04:42 大字

据四川日报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张岚)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方案》,从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科技创新评价体系三方面,安排7项具体改革任务,提出探索建立事业导向、利益驱动并重的人才激励新机制。

《方案》作出5项工作安排,首当其冲是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四川省将选择2-3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科技人员兼职取酬、保留身份离岗转化科技成果试点,以及科技人员保留身份离岗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试点。将在试点单位建立相应制度,规范科技人员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期间及期满后的权利义务,明确离岗科技人员可保留编制、身份、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不影响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和职称评定。

四川省还将完善制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实“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的激励政策。选取部分市(州)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帮助科技人员获取创业资金。进行企业股权激励、专项产品利润分成、项目承包责任等激励机制试点。鼓励社会力量设奖。 (原载7月15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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