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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哥哥不赡养母亲 可向法院起诉

达州晚报 2014-05-21 14:25 大字

市民王先生:我住在达川区,母亲今年88岁,生育了我们兄弟姊妹8人,3个女儿5个儿子,其中两个儿子,一个先天聋哑,一个后天被火烧伤致残,家庭会议决定3个女儿及2个带残疾的儿子不承担母亲的赡养,由我们3兄弟轮流照顾,但最近这一年半的时间,母亲一直住在我家,二哥三哥借故一些家庭琐事对母亲不闻不问,拒绝赡养母亲,后通过村镇几次调解,他们仍然拒绝赡养。我已55岁了,且早年下岗,生活拮据,希望二哥三哥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邓嫄蜀律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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