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卫生中心 向社会公开 “八项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支部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于日前推出了“八项承诺”向社会公开:
坚持“救死扶伤”——不拒收拒治病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急、危病人实行“三先一后”服务(先抢救、先入院、先治疗、后办手续)。
坚持廉洁行医——不收受病人“红包”不接受药商“回扣”,凡病人家属送的“红包”一律退还;医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把药品质量关,不使用假劣药品,确保用药安全;拒绝医药代表进医院、进科室,打击“回扣药” “提成药”。
坚持因病施治——不过度医疗。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滥用抗生素。
坚持依法行医--不弄虚作假。不出具假证明、假诊断、假病历;杜绝无证行医行为。
坚持价格公开——不乱收费。大力推行价格公开制、费用查询制、一日清单制,不巧立名目及分解项目收费,做到“高要求服务,低标准收费”。
坚持职业操守——不以医谋私。医务人员不准私自从事收费诊疗和技术活动;不假借病人的名义为自己及亲友开药、检查——“抽油水”
坚持优质服务——不打折。树立“文明、规范服务”理念,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患,杜绝“冷、硬、生、推、拖”;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减少纠纷发生。
坚持从严治院——不护短。对于服务投诉,做到“三个不放过”(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情没有解决好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
通过八项承诺的公开,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为助推医院发展梦提供坚强保障。
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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